省妇联、省检察院共同为省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全国巾帼文明岗”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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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4月17日,省妇联、省检察院共同为案件管理办公室“全国巾帼文明岗”揭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汪琦,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贺生杰,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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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庆九指出,省检察院案管办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在全省检察机关还是首次。这既是对案管办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肯定,也是对新时代女性集体忠诚、执着、奉献、拼搏精神的礼赞。希望案管办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案管工作中做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案管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按照省委要求,勇于担当、实干争先,把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推向前进,为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汪琦祝贺省检察院案管办获得荣誉称号。希望省检察院案管办发扬成绩,更好发挥示范表率引领作用,在省检察院党组领导下,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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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后,查庆九和汪琦就机关群团组织建设、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全国巾帼文明岗”是全国妇联为表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勤奋钻研、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妇女团体而颁发的荣誉称号。近年来,省检察院案管办聚焦案件管理、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数字检察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职、锐意创新,多项工作走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连续三年受到最高检案管办致信表扬,先后荣获“全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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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检察院政治部
编辑:李辉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