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大监督 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新源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4月16日至17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和带队对新源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尔森·努尔阿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张辉等同志全程陪同检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四大检察”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成效和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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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在伊犁--吐鲁番植物园(伊犁园区),曾受病虫害侵袭的野果林重现盎然生机,漫山果花竞相绽放;在新源县自来水厂,清澈甘洌的水质与全流程智能监测体系,彰显检察机关守护群众“生命之源”的责任担当;在巩乃斯河畔,昔日存在污染隐患的河滩蜕变为水草丰美的生态廊道。

执法检查组深入了解新源县人民检察院与新源县人民公安局协作配合工作情况。并详细了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业务研判通报、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信息共享保障等机制落实情况,对检察机关深化数字赋能、提升法律监督精准性与实效性的创新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和在听取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张辉关于法律监督工作的汇报后指出,伊犁州直检察机关担当尽责、真抓实干,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能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作为、成效显著,有力服务了社会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他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自觉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争取党委的支持;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地方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以法治力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持续健全与监察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凝聚共识、建设合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自觉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主动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下一步,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扛起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持续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全面依法履行主责主业,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司法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新源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检察院杨锦玲 供稿)

监制:李列红

审核:肖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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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