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新和县融媒体中心
2026-04-17 22:26
发布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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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新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法律讲座。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等4项工作报告及1项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报告,并对报告人员进行了现场测评。会议依法任免了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县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境,推动新和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要加大环保联合执法力度,配齐配强执法队伍,提升监测能力,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健全高效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紧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县人大常委会要依法用好监督权,加强对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以法治监督护航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环保领域学习,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新任命干部要忠于宪法、忠于人民,严格依法用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县各级国家机关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新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和法治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卫刚,主任阿依古力·艾麦提,副主任严勇斌、阿克木江·阿西木、依米提·亚库甫,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干事列席会议。(新和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齐曼古丽·萨塔尔 通讯员:苗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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