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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芗征预公告〔2026〕7号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发布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项目0.5701公顷。

2.征地范围:石亭街道高坑社区、芝山街道上坂社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亭街道高坑社区、芝山街道上坂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7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4月28日开始由石亭街道办事处、芝山街道办

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单位为石亭街道办事处、芝山街道办事处组织,由石亭街道办事处、芝山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用地范围图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用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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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值班主任/许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