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消息,青岛15部门联合推进中小学春秋假,详情如下:
一、实施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设春假、秋假各1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连休,也可与研学实践、运动会等统筹安排。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设春假。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通过机动教学时间或优化寒暑假补足,不得占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二、假期管理
假期严禁布置任何作业,严禁补课、考试、上新课,返校后不得立即组织考试。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放假前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等全覆盖安全教育。引导家长不安排学科类培训,鼓励学生参与亲近自然、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博物馆研学等活动。严禁以托管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带薪休假与春秋假衔接。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带头落实,激励督促子女享有春秋假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带薪休假或调休、补休,方便亲子出游。
(二)加大公共资源开放与惠民力度。公共场馆假期日间正常开放,鼓励夜间开放;各类场馆、景区、研学基地落实未成年人“应免尽免、能免则免”,公立机构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社会机构加大优惠。推出文商体旅消费优惠措施,开展公益性展览、科普讲座、云展览等。挖掘高校、科研院所资源,研发精品研学线路和课程。
(三)完善多元托管服务体系。统筹社区文化中心、少年宫等资源,为看护困难学生提供公益托管。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公益研学营。学校为确有看护需求的学生提供免费托管,午餐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研学收费坚持公益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机构让利、捐助等渠道解决,严禁违规收费及以托管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
本学期校历已经发布,原则上今年春假不再统一安排,各区(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实际统筹时间组织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小学春秋假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具体放假时间将与每学期校历提前同步发布。
至此
山东已有15地
陆续官宣设立中小学春秋假
其他14市分别是
潍坊市、临沂市、德州市
日照市、泰安市、济宁市
烟台市、威海市、淄博市
滨州市、东营市、枣庄市
菏泽市、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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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
3月16日,潍坊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确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秋假试点工作,成为省内率先探索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的地市。
试点将于今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春秋假均设于学期期中阶段,每段假期时长3天;春假统筹安排在4—5月、秋假在10—11月,可结合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衔接形成连休,具体时段由各县(市、区)自主确定;初三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兼顾假期体验与升学备考需求。()
临沂市
4月7日,临沂市教育局发文,部署设立中小学春秋假,2026年首次春假为4月16日、17日、20日,与双休日(4月18日、19日)连休,形成5天连休期;此后每年度春假安排在4月左右,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1月,与双休日连休。每年度春秋假期安排,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提前公布。
德州市
4月10日,德州市教育局发文,德州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2026年全市中小学春假时间为4月16日、17日、20日,共计3天,与双休日(4月18日、19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
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中小学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前后,共计3天,与清明节衔接形成6天连休;秋假原则上安排在11月,共计3天,与双休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市教育局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公布具体放假时间。
日照市
4月11日,日照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日照市部署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春假安排在4—5月份,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与清明节假期衔接形成6天连休;秋假安排在11月份,与双休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
2026年春假安排在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与五一假期衔接形成8天连休;秋假安排在11月4—6日,与双休日(11月7日、8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
以后每年春秋假放假时间随同寒暑假安排由日照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泰安市
4月13日,泰安市教育局发文,决定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2026年春假为6月1日—3日,与双休日(5月30日、31日)连休;秋假为11月16日—18日,与双休日(11月14日、15日)连休,均形成5天连休假期。今后每年春假安排在5月底左右,秋假安排在11月中旬,均与双休日连休,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具体放假安排,由市教育局每年结合实际提前发布。
济宁市
4月14日,济宁市教育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即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中小学春秋假期制度。
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幼儿园参照执行。结合毕业年级教学实际与备考安排,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
假期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春假安排在4—5月份,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与清明节假期衔接;秋假安排在11月份,与双休日衔接。具体安排由市教育局在校历中公布。
全市2026年春假设在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县市区结合本地地域特点、农忙时节等实际情况,可灵活调整。
烟台市
4月14日,烟台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春秋假。
实施范围:春秋假适用对象。全市中小学春秋假自2026年春季学期执行。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因距离中高考时间较近、暑假时间较长,只设置秋假,不设置春假。幼儿园春秋假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暂不推行。
假期安排:春秋假总体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时长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春假一般在4—5月,秋假一般在10—11月,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
2026年春假安排。2026年,全市中小学春假放假时间为4月30日(周四)及5月6—7日(周三、周四),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
威海市
4月14日,威海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
实施范围:春秋假重点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推行。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学生实际等情况参照执行。
时间安排: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每年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各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其中,2026年春假安排在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与五一形成8天连休期;秋假定于11月11日—13日实行,与11月14日、15日周末形成5天连休期。
此后,根据气候特点和中小学教学规律等,每年度春假一般安排在4月—5月,与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一般安排在10月—11月,与双休日连休。具体每年度放假时段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设置,由市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
4月14日,淄博市发布中小学春秋假期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春秋假制度,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实施范围: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春秋假,其中,初四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假期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2026年首次春假安排在4月29日、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5月1日—5日)衔接形成8天连休。此后春假安排在4月上旬至5月中旬期间,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安排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期间,与双休日连休。
滨州市
4月14日,滨州市教育局发布消息,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其中,九年级只设秋假。
实施安排:春秋假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启动实施,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2026年春假定于4月29日、4月30日和5月6日,秋假定于11月5日、11月6日和11月9日。
2027年起,市教育局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公布具体放假时间。
东营市
4月15日,东营市教育局消息,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九年级距离中考时间较近、暑假时间较长,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2026年首次春假时间为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与劳动节(5月1-5日)衔接,形成8天假期;此后每年度春假安排在4月,与清明节衔接。秋假一般安排在11月期中后,与双休日衔接。每年度春秋假期安排,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提前公布。幼儿园春秋假可参照执行。
枣庄市
4月15日,枣庄市教育局消息,枣庄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方案,自2026年开始,在全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
包括小学、初中在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春秋假,其中初中毕业年级不设置春假。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段学校执行。2026年全市中小学春假安排在4月29日、30日及5月6日,共3天,与5月1日—5日的“五一”假期相衔接。
自明年起,春假时间将适当提前,与清明节相结合;秋假时间一般设置在11月份,与节假日或双休日相结合。
菏泽市
4月15日,菏泽市教育局消息,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
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初中毕业年级距离中考时间较近、暑假时间较长,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参照执行。
假期安排:2026年首次春假安排在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与五一假期连休,形成8天连休期;秋假安排在11月,具体时间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发布。
此后,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具体时间结合我市气候条件和学年度教学实际等因素确定,于每学期前由市教体局提前发布,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聊城市
4月15日,聊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消息,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自2026年起,全面落实春秋假制度。
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其中,九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假期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2026年春假定于4月29日、4月30日和5月6日,共3天,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年级。2026年秋假定于11月4日—6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2027年及以后,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假期前后;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一周,具体时间随年度中小学放假安排一并公布。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滨州市教育局、潍坊市教育局、临沂市教育局、德州市教育局、日照市教育局、泰安市教育局、济宁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威海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局、东营市教育局、枣庄市教育局、菏泽市教育局、聊城市教育局
【来源:泰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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