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中院一法官被指在其办公室内猥亵案件当事人,警方已行政案件立案

问AI · 法官为何以新证据为由在办公室接触当事人?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在审理我和丈夫离婚案件时,以有新证据让我签字为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办公室,在询问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对我动手动脚,在我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我的腰,抚摸我的敏感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强制亲吻我的脸颊......”


近日,山西吕梁市市民王女士(化姓)向记者反映称,2025年9月5日,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在其办公室内,对前来配合案件询问工作的王女士本人实施猥亵。4月12日,记者获悉,此事经王女士报案后,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就王女士报称被猥亵一案进行行政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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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图源:吕梁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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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黄河

编辑:欧阳静

编审:林   萌

审签:熊   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