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通知

根据人社部发《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2021〕18号文)关于遗属待遇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标准依据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现我省2025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已确定,2026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以核算。


需特别提醒大家的是,请已故退休人员家属在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后,一定不要注销老人生前领取养老金的账户,并记好账户密码,保留至今年年底再行处理。


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4月8日


来源:开封市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开封人社12333
值班编委:宜建军
审核:杜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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