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们下午好
今天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策
对提取和贷款多项政策优化调整
具体变动一起了解!
扬州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支持危旧住房自主更新使用公积金
✅支持公积金提取:
对经本市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的危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改造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支持公积金贷款:
改造资金仍不足的,在提供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保证措施前提下,可按以下顺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符合贷款条件的产权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
(二)产权人及其配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由符合条件的子女或父母代为申请贷款。
针对同一改造项目,提取总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危旧住房自主更新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
支持住房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拓展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家养老方面的保障功能,对经民政等主管部门认定的住房适老化改造项目予以支持。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家庭、子女或双方父母的自有住房适老化改造费用,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总额。
办理提取时,需提供“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或“苏服办”APP已申请适老化改造的信息查询结果、支付改造费用的发票、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材料。
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2023年我市已出台政策,对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过优化调整,将住房数量的审查范围缩小至“扬州市行政范围”。
为更精准识别并支持缴存人家庭在就业地或常住地的合理住房需求,此次政策调整,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范围,由“扬州市行政范围”进一步优化聚焦至“所购房屋所属区域”。
具体划分为主城区(广陵区、邗江区及相关功能区)、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五个独立认定区域。
家庭在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套数,将以“所购房屋所属区域”独立计算认定,其他区域内的房屋将不再纳入计算。
优化贷款申请留存余额的条件
2025年12月,我市已台政策,将“逐月还贷”业务的账户留存金额标准,由6倍月缴存额降低至3倍。
此次政策调整,对贷款申请时的公积金账户资金留存条件进行适配性优化。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缴存账户的公积金余额留存标准,与现行“逐月还贷”业务标准保持一致,即只需保留当前3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以进一步盘活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资金。
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
https://mp.weixin.qq.com/s/7RgKQgGx2Ao7UAMzGVm5dA
https://mp.weixin.qq.com/s/yLjF0b8KRUELoelIctKpMw
图源:摄图网ID500786466
以上就是此次政策调整安排啦
另外提醒大家
扬州公积金可以线上办理提取哦
扬州公积金提取线上办理方式
在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中的【业务办理】模块中,找到【提取业务】并点击进入;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取情形,按照提示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
https://mp.weixin.qq.com/s/LsJ6PKh1qJzShi17fWye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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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各线下办事网点
扬州住房公积金直属管理部
办理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B座6楼)
咨询电话:0514-87331940
扬州住房公积金广陵管理部
办理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47号
咨询电话:0514-87337165
扬州住房公积金邗江管理部
办理地址: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大厦9楼
咨询电话:0514-87110171
扬州住房公积金油仪管理部
油田办理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51号双子星广场工行文汇支行二楼
咨询电话:0514-87332421
仪化办理地址:仪征市长江西路15号迎江西村5栋一楼
咨询电话:0514-83273112、83269779
扬州住房公积金江都分中心
办理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东路39号
咨询电话:0514-80800071、80800073
扬州住房公积金宝应分中心
办理地址:宝应县南园中路199号
咨询电话:0514-88918100、80909100
扬州住房公积金高邮分中心
办理地址:高邮市文化宫路14号
咨询电话:0514-80366870、80350898
扬州住房公积金仪征分中心
办理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13号
咨询电话:0514-83419082、83213533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
https://mp.weixin.qq.com/s/LsJ6PKh1qJzShi17fWye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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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靳雪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