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被成排的租赁电动自行车长期“霸占”,市民想停车一位难求。4月8日,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这一乱象开展整治,在桂中大道依法拖离了20辆违规占道经营的出租电动自行车。今年以来,该局已累计依法拖离违规占道的租赁电动自行车265辆。
执法人员拖离占道的租赁电动自行车。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在桂中大道文华中学对面的人行道上看到,一排扫码租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此,有的占着非机动车位,有的随意停在人行道上,甚至压住了盲道。这些车辆车身贴着数字编号,车尾箱或靠垫上则贴有收费二维码和“租车”字样。
在附近上班的市民向执法人员反映,这些车辆“扎堆”停放不止一两天了,白天占位、晚上也不挪走,公共停车位简直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位”。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发现,这些“霸位”车辆涉及多个共享租车网络平台。由于此前多次接到市民投诉,且前期已反复宣传、责令整改却未见效果,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的20辆占道出租电动自行车实施了拖离。
执法人员拖离占道的租赁电动自行车。
执法人员介绍,不仅在桂中大道,城中区的多个网红景点、商业中心、酒店周边道路也存在类似情况,租赁电动自行车长期、大量地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挤占了本应服务于市民临时停车的公共空间。
针对这一乱象,执法人员多次约谈相关平台的管理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然而,有的平台以“人手不够,管理不过来”为由推脱;有的平台口头答应整改,实际却依然我行我素,占道现象反复,引起市民多次投诉。为此,执法人员只能采取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拖离占道的租赁电动自行车。
“拖车不是目的,关键是要让广大市民享受到公共停车位带来的民生福利。”执法人员强调,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市民,决不允许任何企业将其变成“私家停车场”。下一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屡教不改、严重侵占公共资源的“霸道”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