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矛盾交织叠加,信访工作作为党心民意的桥梁纽带,法治化水平直接关系社会治理效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聊城市茌平区锚定信访工作法治化主攻方向,以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为突破,全链条构建信访事项预防、受理、办理、监督、普法法治化闭环,持续压降重复访、提升一次性化解率,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护民安邦。
一、流程再造制度重构:从“碎片化” 到 “标准化”,筑牢预防法治化根基
坚持源头防控、关口前移,以制度标准化推动预防法治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一是机制融合提效。深化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双中心” 一体化运行,统筹 16 个部门集中进驻,构建重点部门常驻(9个部门)、一般部门轮驻(7个部门)、涉事部门随叫随到的协同处置格局,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二是决策风控前置。将信访风险评估嵌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评估范围、主体、流程与结果运用,做到决策前必评估、实施中必监测、风险点必化解,从源头减少信访增量。
三是网格排查清零。推行“网格化+ 清单化”矛盾隐患排查机制,细化排查重点、规范处置流程、压实层级责任,常态化滚动排查、动态销号管理,推动矛盾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二、分清性质规范管辖:从“程序规范” 到 “强化制约”,严把受理法治化关口
紧扣受理“初始关”,依法甄别、精准分流、闭环流转,确保信访事项应收尽收、应分尽分、应办尽办。严格落实首接首办、接诉即办、直转快办、跟踪督办、会商联办“五办” 机制,把好登记、甄别、流转、告知全流程。
一是精准甄别做到“四个清楚”。全面厘清信访人诉求事实、问题性质、管辖层级、受理权限,做到诉求清、定性准、管辖明、受理严,杜绝错登漏登、分流失准。
二是高效分流力求“三个确保”。坚持依法分类、精准转办,确保每一项诉求有人办、每一件事项依法办、每一次交办一次到位,实现诉访分离、路径清晰、责任到人。
三是闭环问效确保“一盯到底”。建立跨部门会商审定、责任界定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压实首办责任,全程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反馈,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空转悬空。
三、实质化解效能提升:从“程序办结” 到 “事心双解”,抓实办理法治化关键
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目标,严格对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推动办理从 “走程序” 向 “解难题” 转变。
一是程序实体双到位。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按流程处置,坚决杜绝以信访答复代替行政处理、以信访程序代替法定履职、以过程性工作代替最终处理意见,确保程序合规、实体解决到位。
二是访调联动多元解纷。将调解贯穿信访办理全周期,深化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顺畅、多元高效的调处体系,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听证评议阳光处置。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引入公开听证,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和群众代表参与评议,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民心,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
四、监督闭环责任倒逼:从“权力驱动” 到 “制度约束”,强化监督追责法治化保障
以刚性监督压实责任、以精准问责推动落实,构建全周期监督闭环,确保法治化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分类管控风险预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群体、重复访、越级访隐患精准研判,及时下发风险提醒函,预警在先、处置在前。
二是聚焦重点挂牌督办。紧盯城乡建设、劳动社保、农业农村等民生重点领域,不定期排查交办重点事项,下发督办函,集中力量攻坚突破,推动化解一批、缓解一批、稳定一批。
三是压实责任纠偏促改。规范行使信访监督建议权,对受理办理不规范、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拒不执行处理意见等问题,及时下发改进工作建议函,以责任倒逼提升工作质效。
五、普法引领双向规范:从“维护秩序” 到 “依法信访”,夯实维护秩序法治化基础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蔚然成风。
一是全域普法入脑入心。以五化四到位为路径,聚焦工作行为、信访行为双向规范,把普法宣传融入接访、办信、调处全过程,让信访工作成为法治教育课堂。
二是释法明理引导有序。对越级走访群众做好路径指引、政策解读、法治告知,引导依法逐级反映诉求、理性维权。
三是依法处置维护秩序。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对经教育疏导、帮扶救助、依法处理后仍缠访闹访、扰乱秩序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置,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捍卫法治权威与社会稳定。
法治兴则信访稳,法治明则民心安。茌平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实践,不断完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以源头预防夯实根基、以依法受理明晰权责、以实质化解回应期盼、以刚性监督压实责任、以普法宣传涵养生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