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5年度
“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要求,经盟市、旗县自主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审核评估,拟推荐以下盟市和旗县(市、区)参加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荐对象
通辽市、赤峰市
(二)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推荐对象
乌海市海南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市青山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
三、反映情况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471-4868542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0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党政办公新区综合楼1405房间
邮政编码:010096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