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免申即享”!海口495人已享47万余元互助补助金

问AI · 免申即享系统如何实现补助金次日到账?

近日,海口市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保审核工作圆满收官。869家单位、81772名职工会员踊跃参与,共同筑起一道抵御疾病风险的“爱心屏障”。


令人动容的是,在“为民办实事”活动中:54名困难职工获得省财政全额补助参保,医疗路上不再孤单无助;6171名一线环卫工人获得省财政部分补助参保,城市美容师们多了一份坚实“医靠”。


赔付启动即“冲刺”,495人已享47万余元互助补助金


自2026年3月1日互助补助金赔付工作启动以来,截至3月底,仅一个月时间,海口市已有495名参保职工成功申领互助补助金,累计金额超47万元。


免申即享”零跑腿,补助金“秒到账”


一个让无数职工竖起大拇指的真实案例:海南双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名职工,2026年3月9日入院,3月16日办理出院,住院总费用高达31万余元,进入医保统筹费用25万余元,医保报销17万余元,职工医疗互助补助基数8万余元,补助比例70%,最终获得互助补助金5.7万元。更让职工惊喜的是,3月16日出院当天,海南工会云互助系统自动为该职工申请了补助金,3月17日,5.7万元互助补助金已直接拨付到其社保卡关联账号。




无需提交一张纸质材料

无需跑腿到任何窗口

无需等待漫长审核周期


这就是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全面推行的“免申即享” 服务模式——

系统自动抓取、自动核算、自动拨付

让职工在出院后第二天就能“坐等”补助金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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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会第五期医疗互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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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由海南省总工会主办的一项公益性、互助性、非盈利性的医疗保障活动。参加会员互助期内患病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享受工会的“二次补助”。

补助标准


住院或门诊慢特病补助项目


参加活动会员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时,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对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的金额=起付线+按比例自付,不含封顶线以上费用和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费用和乙类先行自付费用),达到1000元(含1000元)的,采取分档计算的办法给付医疗互助补助金(补助金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具体标准

会员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000元(含1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补助40%;达到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补助50%;30000元以上的补助70%。


单次医疗互助补助金的给付最高金额为:经基本医疗统筹、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助等“一单制”结算报销后,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注意:在互助保障期内发生多次住院或门诊慢特病治疗时,仅对前三次符合补助条件的医疗费用按次(不累计、不合并)进行自动结算及发放补助,后续费用不再纳入补助范围。每人互助保障期内累计发放补助金最高为100000元。



死亡补助项目


会员在互助保障期内死亡,给予家属一次性补助金10000元。

补助方式


免申即享


参加活动的会员(属于参加海南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会员)互助保障期内,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结算后,可对其医疗互助补助金实行“免申即享”服务。



线上申请(死亡补助、省外参保人员)


对于死亡补助项目、工会组织关系隶属海南管理的省外参保的职工会员补助项目等情形,通过“海易办”——省工会专区——医疗互助模块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时限为治疗后六个自然月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谁可以参加


海南省行政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加入所在单位工会的在职工会会员,均可由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本期医疗互助活动。

如何参加


医疗互助活动采取团体会员制,不接受职工个人单独参加,由职工所在基层工会统一组织缴纳互助金。原则上,参加人数应达本单位从业人数总数的50%,职工总数少于10人的单位须全体职工参加。


基层工会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单位承诺书一份;

2.指定账户互助金缴费凭证一份;

3.《海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和《海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需同时录入网上工作平台。


各办事处(各市县总工会、省总驻会产业工会、省教育工会、省交通运输工会、省税务系统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省驻琼企业工会联合会、中国旅游集团工会、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对参加基层工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和导入海南工会云网上工作平台后,将原始资料报送省工会互助活动办公室确认参加人员身份。


各基层工会将筹集的互助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上级工会指定账户。缴纳互助金时要核对准确,备注参加单位名称。

缴费时间

基层工会在本期互助活动集中缴费期已于2月1日结束,本期医疗互助活动保障期内开设活动补办期,补办时间为每年8月—12月。


补办人员的互助保障期为缴费后次年1月1日起至本期互助活动终止日2029年2月28日止(例如:2026年8月—12月补缴互助费用的,互助保障期为2027年1月1日——2029年2月28日),其互助费仍按本期统一规定的缴费标准(200元/人/期)缴纳。


补办条件为:


一是未能在集中缴费期间参加的基层工会,需满足统一组织参加人数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的50%,职工总数少于10人的单位须全体职工参加的条件。


二是已在集中缴费期间参加的基层工会,在活动补助工作开始后,提出为未参加活动的工会会员补办参加手续申请的,原则上需满足集中缴费期间参加人数达本单位职工总数的50%以上,且补办参加人数达到本单位未参加人数50%的条件。



职工医疗互助,越参与越有底气


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仍在持续进行中,补助金申领通道全年开放。


“免申即享”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住院或特殊门诊慢性病治疗的职工,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拨付,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职工零跑腿”。


还没有参保的单位和职工,请关注每年8月-12月的活动补办动态。


加入工会医疗互助大家庭,让“病有所医、医有所助”成为每一个奋斗者最踏实的背景音。


更多详情请与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或基层工会所属的上级工会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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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政策惠及每一个人!


来源:海南省总工会,综合椰城工会信息



监   制:林涛 范江虹 于丽娜 陈健丽

审   核:赵瑜 牛明

主   编:陈政 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