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是群众安居置业的重要保障
以往灵活就业人员
一直难以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4月1日
《南通市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
正式施行
这一新政落地
让全市众多灵活就业人员
也能享受到公积金的住房保障福利
进一步扩大了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今天上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个体经营户李先生正在咨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事宜。李先生的孩子即将上小学,想在南通买套学区房:“商贷利息较高,现在有这个新政策,我也可以像单位职工一样缴纳公积金,买房就可以省下一笔利息支出。”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南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适用范围覆盖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最低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个人根据收入状况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16%。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顾键斌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还可以享受利息补贴,当年缴存的资金享受1%利息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的规则与普通职工保持一致,但灵活就业人员退出更灵活,正常缴存6个月后只要没有贷款等情形就可以随时退出,也就是提取。”
除了缴存环节的便利和优惠,新政在公积金使用方面也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充分保障。办法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存满6个月,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等情形,可无要件办理销户提取;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额度、利率等,均参照本市单位职工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同等贷款权益。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委托银行借记卡,至受委托银行业务受理点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在银行签订三方托收协议。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绑定银行卡中留存足额资金,避免因余额不足导致托收失败,从而满足不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目前可以经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通农商银行。
同时,新政还对账户管理、转移接续、违规处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全流程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