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平论检 太子河检察】多方联动强保护 检察履职护飞鸟

问AI · 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如何实现生态保护与法律惩戒的平衡?

2025年,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李某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鸟类案件。李某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粘网”非法捕捉多只野生云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最终行政机关对李某某作出罚款六万余元的行政处罚。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绿水青山的生动象征。太子河流域作为重要生态廊道和鸟类栖息聚集地,每年均有大量鸟类在此停歇栖息、繁衍生存,其中不乏国家保护动物赤麻鸭等珍稀鸟类,是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重要标志。加强太子河流域鸟类保护,守护珍稀鸟类生存安全,对于维护流域生态平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图片


图片

在世界鸟类保护日到来之际,为切实加强鸟类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生态安全,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会签《关于鸟类保护衔接工作机制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检察监督+公安执法+行政监管”全方位联动保护体系,以法治之力守护生物多样性,共筑生态屏障。


图片


此次会签机制,明确了三方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构建起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普法宣传——生态修复的全流程工作闭环。三方一致表示“合作机制是推动鸟类保护的重要举措,强化沟通协调,在信息互通,开展合作办案等方面积极探索,为机制有效运行贡献力量。”


下一步,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协同联动机制落地见效、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聚焦鸟类保护重点领域,强化法律监督,主动担当作为。为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为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坚实法治屏障。


您的每一个都是小编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