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此次消防处罚催告揭示了哪些安全管理隐患?
长沙市芙蓉区消防救援局
催 告 书
当事人:湖南黄泥塘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隆平路169号紫御园二期地上商业及地下室4009,法定代表人:祝丽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MAED7BL30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 2026 年4月14日前履行消防救援机构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的给予湖南黄泥塘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芙(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1号)。
履行方式:限你单位在限期内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的要求缴纳罚款,账号:18050201040007638。
对以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长沙市芙蓉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丨长沙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