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驾考预约指南,注意查收!

近期有群众咨询

驾驶证考试相关事宜

为帮助大家高效约考

我们整理了四大常见问题




一、预约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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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APP(手机端)



注册登录“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驾驶证业务】中选择【考试预约】,进入考试预约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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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考生可点击考试科目按钮,切换到其他科目进行约考,在选择考试地点和认真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后,选择考场、考试时间、考试场次进行预约。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每个科目可优先安排1次考试,考试预约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切换至优先预约的链接,点击【切换至优先预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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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目前考试场次的选择方式有两种:自主选择服从系统安排

选择自主选择考试场次的,系统显示考试场次列表,考生可以自己选择具体约考日期。

选择服从系统安排考试模式的,系统会在考生选中的预约申请起止时间段内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考试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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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确认您的考场、时间、场次,完成此次预约。

温馨提示:互联网约考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前有3次取消机会,如果次数用完,将无法自主取消,只有等到预约截止日期,预约不成功后继续预约。申请人预约申请受理成功后,可以在“我的业务”模块中查询该预约的受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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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脑端)



电脑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d.122.gov.cn) → 点击【业务办理】→【驾驶证业务】中选择【本地考试预约】进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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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名规则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车辆管理所使用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通过计算机汇总考试预约信息,按以下规则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完成时间排序;首次预约满分考试或者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按照业务受理完成时间排序;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4.变更考试地后首次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变更考试地业务受理完成时间排序;非首次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5.同时符合第2、第3目情形的,按照最近一次时间顺序排序。

用户提交预约申请时,系统会提供用户在已提交预约申请学员当中的排名情况,但随着其他用户的继续提交申请,排名会动态更新。停止预约后,排名在计划数内的预约成功。


三、时限进度


1.考试计划公布时间

考试计划为提前十个工作日开放预约,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截止预约,在此期间皆可预约考生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公示公布】→【考试计划公布】或者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d.122.gov.cn)首页“业务热点”模块→【驾驶人考试预约计划公布】查询。

2.考试预约截止日期

考生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或者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d.122.gov.cn)提交考试预约申请,系统会在考试前第五日停止受理,对于考生预约的考场考试计划未约满的,系统会延长至考试前第三日停止受理。截止预约后,公布考试预约结果,受通讯运营商网络影响,约考结果信息有时存在发送不及时或发送失败情形,请及时关注“交管12123”系统“我的业务”模块查询预约结果。

3.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3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四、取消预约


考试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可在“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选择【驾驶证业务】→点击【取消考试预约】或者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d.122.gov.cn),首页点击【业务办理】,在【驾驶证业务】中选择【取消本地考试预约】。

也可至少提前一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辖区内车辆管理所办理取消考试预约业务。

温馨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