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期间
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幅增加
部分驾驶人为图一时方便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且被群众举报
高速公路交警第五支队现曝光一批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遵规守法!
苏AW***6
01
时间:2026年4月6日16时58分
地点:G85银昆高速(重庆段)1273公里
渝A7***L
02
时间:2026年4月6日15时50分
地点:G5013渝蓉高速(重庆段)23公里
川Q1***0
03
时间:22026年4月5日14时17分
地点:G93成渝环线高速(重庆段)469公里
渝AF****0
04
时间:22026年4月5日14时17分
地点:G93成渝环线高速(重庆段)469公里
渝AF****3
05
时间:2026年4月3日14时43分
地点:S8铜安高速(重庆段)下行方向18公里
渝AS***4
06
时间:2026年4月3日10时00分
地点:S8铜安高速(重庆段)铜梁境内下行32公里
以上车辆驾驶人已被依法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网上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便捷!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警快办”举报发现的17类交通违法行为(流程如下),对于不符合网上举报违法种类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上门等方式向违法发生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依法调查处理。
01
登录方式
通过“警快办-办事中心-交管专区-交通违法-违法举报”登录,也可以通过“重庆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警快办”;
02
举报区域
全市所有道路;
03
举报时限
交通违法发生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04
举报类型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违法占用专用道、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规拨打接听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17类交通违法行为。
1.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
5. 驶入禁行区域的。
6. 客运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8.客车凌晨2时至5时在高速公路通行的。
9. 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实施加塞、抢行、转弯、直行、掉头、变道、超车的。
10.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11. 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的。
12. 越(压)黄色或白色实线行驶的。
13. 越(压)导流线行驶的。
14. 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15.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
16.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7.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易导致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同时会带动其他车辆驾驶人的侥幸跟随,扰乱行车秩序,甚至引发剐蹭、碰撞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生命通道”,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来 源:重庆交警
编 辑:杨舒淇
校 对:革 奇
值班编委:杨亚洲
声 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