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阶段性实施“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核心点是“取消了之前公积金第二次、三次使用时,贷款额度=总贷款额度-之前使用过的额度”这一限制。
目前,大连市各区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你之前买房用过公积金30万,那么现在你再想用公积金,单人最多只能贷30万元,双人只能贷到70万元。
但这次政策调整后,只要你之前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卖掉了,再想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单人仍旧可以贷到60万元、双人100万元。
另外,目前看这个政策是有时间限制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出售原有自住住房时间和新购买自住住房时间均应在政策实施期间内,其中,出售原有自住住房时间以买卖合同(买卖契约)网签备案(签订)时间或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自住住房时间以首付款发票时间或买卖合同(买卖契约)网签备案(签订)时间为准。
这一新政,对于近期要换房的购房者来说这的确是个好消息,毕竟公积金的利率比商业贷款要低,并且有公积金的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也能为购房、还款减轻不小的压力。
目前大连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年利率为1-5年为2.1%,6-30年2.6%;二套房贷款年利率为1-5年2.525%,6-30年3.075%。
从这个利率能看出,尤其是公积金首套房贷,跟商业贷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约为3.05%)比,优势还是不小的。
另外,大连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借款人办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