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新规4月10日起实施!

不少平台的“大数据杀熟”

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了

针对该行为的最新规定来了👏

4月10日新规实施

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一起来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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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4月10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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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件原文:

https://www.cac.gov.cn/2025-12/20/c_1767870953332182.htm


最新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行为。通过制定规则,健全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平台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实施时间

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关于“大数据杀熟“

指同一商品或服务中,平台利用数据分析对老客户实施差异化定价,导致其价格高于新客户的现象,属于价格歧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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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内容


禁止“大数据杀熟”

平台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规范明码标价

平台需明确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计价单位、运输费用、配送方式等与价格有关的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七条)


禁止强制商家降价

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让利、返现或参与促销活动。(第五条)


自动续费提醒

平台在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第二十条)


规范补贴促销

平台需公平公正开展补贴促销不得虚假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并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规则、对象、方式等信息。(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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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自律

监管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依职责对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开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自律

平台需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

经营者违法《价格法》,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如何维权



证据保全

操作:立即截图商品详情页、支付页/订单确认页。

键点:同时用另一设备或新注册账号搜索同一商品进行价格对比。

注意:对比截图须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避免平台以“动态定价”为由抗辩。


✅向平台投诉

渠道:联系商家或平台客服。

要求:明确告知对方行为违反新规,要求退还差价并取消续费(如涉及)。

记录:保留平台回复记录,作为后续举报证据。


官方渠道举报

热线: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线上: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小程序举报。

保障:监管部门依法严查并保护举报人隐私。


✅民事诉讼

若金额较大或遭受严重损失,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或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请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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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奖发票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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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2月12日-2月28日

第二期:3月1日-3月31日

第三期:4月1日-4月30日

第四期:5月1日-5月31日

第五期:6月1日-6月30日

第六期:7月1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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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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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3)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

(4)开具日期不在活动期间的发票;

(5)未通过我市税务局发票核验的发票;

(6)已作废或红冲的发票;

(7)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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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上海商务

▌本文编辑:颗粒(别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