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已开启
祭祖扫墓、烧纸焚香等活动增多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
一些不当的祭扫方式
也易惹出祸端
近年来
清明期间
泉州已发生多起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26年3月28日上午,晋江市西园街道护林员在巡查时发现,吴某在霞浯大山上祭扫时燃放烟花爆竹。经认定,吴某的行为违反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节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4月2日上午,晋江市永和镇一村民违反清明期间“禁火令”上山扫墓焚烧金纸,被永和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3月26日,石狮市宝盖镇塘头村群众王某某在清理坟边杂草时违规焚烧,因风大致火势蔓延。事后,宝盖镇政府与派出所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宣讲了森林防火法规及“禁火令”,明确告知法律责任。王某某当场认错,承诺不再重犯。
无论是在户外扫墓祭祖
还是在家中焚香祭祀
消防安全都不容忽视
2026年3月20日,石狮市鸿山镇郭厝新村一民房突发火情。消防员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核实,起火民房为新建装修房屋,屋主尚未入住。火灾系屋主祭拜时未等纸钱完全熄灭便外出,飞散火星掉落至沙发引发,所幸屋主及时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更大财产损失。
2026年3月20日,石狮市宝盖镇濠江路一住宅突发火灾。消防员接警后迅速赶赴处置,经紧张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经调查,火灾系佛龛处两根燃烧的蜡烛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直观感受
祭扫用火不当的危险性
消防员进行了一次实验
一起来看!
实验开始,消防员点燃立香。在立香倒地后,短短10秒,附近可燃物就被引燃,火势迅速蔓延。
消防提醒:如需烧香点蜡,务必留人看管好火源,并做到人走火灭。
消防员点燃纸钱,不过十几秒钟,火苗就从纸钱堆蔓延至一旁的枯树叶。
消防员灭掉明火后,灰烬仍在冒烟,将可燃物吹向灰烬,不过几秒钟,便出现阴燃现象,大约两分钟后,明火彻底复燃。
消防提醒:大家在进行祭扫活动时,要远离枯草落叶等可燃物。祭扫完毕后,可用水浸透灰烬,确保明火彻底熄灭后再离开。
实验中,消防员在周围放上纸巾,并点燃烟花。可以看到,引线周围的纸巾先被点燃,随后燃起明火。
消防提醒:祭扫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要远离干草、枯枝等可燃物,选择空旷安全的场地。燃放后务必检查现场,无火星、无余火、无阴燃,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清明期间
请各位市民朋友
绿色文明、低碳节俭祭扫
勿在林区烧香焚香、吸烟野炊
自觉提高防火意识
严防火灾发生
以下提示请牢记
文明祭祀,平安过节
尽量采取网络祭扫、鲜花祭扫、丝带寄哀思、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减少使用明火。如需焚烧纸钱、香烛等物品,请务必在指定区域进行,并确保火源完全熄灭,防止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居家安全,切勿忽视
居家祭祀时,神龛、长明灯、香烛等要远离可燃物,禁止在小区、楼道内焚香烧纸,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注意家庭防火“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气源、关电源、关火源)。
踏青寻春,严守规定
驾车出游前,请检查车辆电路、油路,车内避免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景区游玩时请勿随意挪动景区内的电气设备和消防设施。不在山林、草原、景区生火野炊、吸烟。野炊烧烤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指定区域进行,并远离帐篷、树木等可燃物。离开前务必确保明火及余烬完全熄灭。
落实责任,严防火灾
社会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初起火灾扑救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值班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墓、陵园等集中祭扫场所要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各临街门店、小场所严禁生产、经营、储存与人员住宿同在一个场所,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停放充电。
公共场所,多多留意
到商场、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停放车辆时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入住宾馆酒店请勿卧床吸烟,注意熄灭烟头。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按照疏散指示标志有序撤离。
增强意识,共筑平安
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方法,共同营造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来源:泉州市应急局、泉州消防、泉州政务、石狮消防
编辑:陈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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