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业绩 | 彭吉岳律师团队成功辩护:某金融贿赂案件量刑实现重大突破,从十一年半减为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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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吉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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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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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千语


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彭吉岳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某被控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取得重大辩护成果。该案委托时已临近一审开庭,案件指控金额高达3479万元,且量刑建议高达十一年半,当事人面临重刑风险。在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辩护团队迅速完成阅卷、会见与案件研判,精准抓住本案在罪名定性上的核心争议,围绕“不正当利益”是否成立、是否应认定为单位犯罪、违法所得应否扣除项目成本以及案件管辖程序是否合法等关键问题,提出系统、深入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变更起诉为单位犯罪,一审判决由量刑建议的十一年半大幅减轻为三年半,充分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重大疑难涉企案件中的关键价值。


一、热血青年投身金融行业,在行业潜规则的束缚下触碰法律红线


本案被告人从事融资租赁行业,其名下十几家公司,颇具规模,收益可观。被告人为资金方和用资方提供中间撮合业务。对接融资方,寻找出资方,促进社会资金融通,创造了不菲价值。


然而,在钱来钱往的金融行业,个别业务模式中逐渐形成了“过手留油”的潜规则。被告人为了做成业务,也不免给上下游客户负责人“打点打点”。这表明看似行业规矩,实则已经触碰了商业贿赂的红线。


然而,很多时候当局者迷,特别是在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人们容易忽视潜在的风险。


很多人出问题,并不是因为一开始就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而恰恰是因为在日复一日的惯性中,慢慢失去了对边界的警觉。等到真正意识到不对,等到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等到自己从行业参与者变成刑事被告,往往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对于张某某而言,也是如此——当他终于意识到,所谓“行业惯例”并不是法律上的安全区时,很多事情,已无可挽回。


二、开庭在即,紧急求援:面对3479万元的高额指控和重刑风险,关键时刻找到京都律所


当事人张某某的妻子找到京都律师事务所时,案件已经逼近一审开庭。


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而言,这通常是最焦灼,也最无力的阶段之一。案件已经移送法院,指控逻辑基本成形,量刑预期摆在眼前,庭审时间越来越近,留给辩护人重新梳理全案、寻找真正突破口的时间却已经非常有限。


接受委托后,彭吉岳律师团队立即启动会见、阅卷、归纳证据和整体研判。因为大家都明白,这类案件到了临近开庭的节点,已经没有慢慢铺排的余地,必须用最短时间识别出真正能够撬动案件走向的“总开关”。


很快,团队作出一个关键判断:本案的突破口在于“单位犯罪”,虽然被告人个人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核心作用,并且最终获得了高额收益,但是其行为本质上是为了给公司获取业务,项目收益中也有一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支出。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量刑标准不同,只有把握住这一总开关,才能够实现量刑的大幅突破,在不改变定性的情况下“小修小补”显然无济于事。


后来的案件走向证明,正是这次在开庭前最后关头的紧急介入,真正为张某某案打开了新的局面。


三、精准辩护:抓住单位犯罪这个牛鼻子还不够,关键是要进行扎实的说理和论证


单位犯罪说起来简单,但真正说服司法机关改变定性却并不容易。司法实践的涉企犯罪中,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界限十分模糊。


单位犯罪要求单位意志,但是很多民营企业单位意志和老板意志混同,如何进行认定和区分?


单位犯罪要求以单位名义实施,但控方会指控单位只是顶在个人外面的“壳子”,如何应对这种穿透性审查的思维?


单位犯罪要求违法所得主要归单位,但经营支出系在个人控制和支配下进行,是否意味着还是自然人犯罪的性质更加突出?


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真正回答上述问题,非有过硬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可。庭审中,辩护人与公诉人就此唇枪舌剑、“大战”三百回合。辩护人结合法律规定、司法判例以及当下中国企业的运行特征进行了充分论述。为了说明违法所得主要归单位,辩护人组织涉案单位员工整理了几大箱子的财务票据等证据,电子扫描件多达十几G。


最终,在第一次开庭后,法院采纳辩护人建议,对违法所得去向进行审计。在几个月的漫长等待后,审计结果显示百分之七十左右的资金用于单位支出,这为最终认定为单位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辩护人还从案件管辖、身份认定等程序问题同时发力,“以打促谈”。


最终,检察院变更起诉为单位犯罪,经法院裁判,量刑实现了由十一年半到三年半的重大改变。


四、案件启示:行业惯例不是免责理由,企业经营必须守住法律边界


在本案当事人张某某的认知里,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那种直观、明确的行贿款。相反,在不少经营者看来,这类费用更像是“中介费”“协调费”,或者项目推进过程中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惯常支出。久而久之,很多人就会形成一种经验判断:别人也在这么做,行业里也默认如此,既然是惯例,应该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但法律从来不会因为“大家都这么做”就当然认可,更不会因为“行业内司空见惯”就自动免责。所谓行业惯例,如果本质上已经与项目获取、竞争优势、特定帮助之间形成利益输送关系,那么无论它披着什么样的商业名义,最终都可能被纳入刑法评价范围。企业家最容易犯的错误,不一定是明知违法仍故意为之,而是长期处于某种行业氛围中,渐渐把原本具有风险的操作合理化、正常化,最终在惯性中失去对法律边界的警觉。


本案恰恰说明,企业经营中最危险的,不一定是那些一眼就能看出的违法行为,而是那些看起来像“习惯做法”、说起来像“行业规则”、操作起来像“商业常识”的灰色动作。很多风险,往往就藏在这些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张某某案最终实现重大改判,固然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关键时刻的重要价值;但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它更像是给所有企业家敲响的一记警钟:经商不是不能讲规则,但规则必须是法律规则;经营不是不能讲惯例,但惯例永远不能凌驾于法律边界之上。


一个案子能够从重压之下实现破局,说明专业辩护能够在关键时刻改变命运;而一个案子之所以会发生,也提醒所有经营者:真正稳健的企业经营,从来不是凭经验走得快,而是靠边界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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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吉岳,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三部首任主管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申专家咨询库特聘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2024年,彭吉岳律师被LegalOne评为中国商业犯罪辩护领域的 “实力之星”。

彭律师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商事犯罪、金融犯罪等领域。办理过多起涉及省部级、厅局级干部重大案件。如中纪委查办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某玩忽职守案、原铁道部干部杨某受贿案等。彭律师还曾为涉案近千亿包商银行案行长王某、哈佛博士夏某,以及荣获2005年度十大经济女性称号的某香港上市公司董事长杨某等知名企业家辩护过。此外,彭律师为360公司、腾讯公司、百度公司等企业的高管提供过专业辩护。部分案件获CCTV、《财新网》等媒体的广泛关注。

彭律师曾担任世界500强外企高管十余年,能独到地以法律思维精准剖析商业争议焦点。秉持辩护工作前置理念,他办案亲力亲为,擅长与办案人员高效沟通,善于利用庭前关键时机,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彭律师著有《辩护的力量》,并参与田文昌领衔编著的《刑事辩护教程》等书籍。多次受邀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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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刑法学硕士。在校期间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辩研究会会长。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致力于“用心”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

封旺律师代理了众多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企业家和企业高管犯罪等各类案件,包括北京市某区原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犯罪案、包商银行行长金融犯罪案、哈佛博士企业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并曾为富力地产、腾讯、联想头部供应商等多家企业高管进行辩护,多起案件取得不起诉、二审改判、大幅减轻量刑等良好结果,深受当事人信赖与好评。

因为专业度和责任感,封旺律师多次受邀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高校发表演讲,并持续在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担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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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千语,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彭吉岳律师团队助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校期间多次参与刑事模拟法庭赛事,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律基础与庭审实务素养。

曾先后在北京某中级人民法院、宁夏某政府部门实习历练,熟悉司法程序与行政实务工作流程。工作期间曾赴德国、英国参与法律交流学习,具备国际化法律视野与跨文化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