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耕农忙时节,部分群众为图省事,违规焚烧秸秆、荒草等行为频发,不仅埋下重大火灾隐患,更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公共安全。消防部门在此郑重警示:秸秆焚烧非小事,安全底线不可破!
据央视最新调查报道,2026年3月底,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跑道旁仅385米处的农田出现秸秆焚烧火海,现场浓烟笼罩,飞机在烟雾中频繁起降,而现场竟无任何监管人员。
这一幕并非孤例。每年春耕秋收时节,"秸秆禁烧令"与农民实际需求的矛盾便会成为舆论焦点。
吉林省吉林市一位村民为清理农田,在距离铁路防护网仅30米处违规烧荒,大火蔓延至铁路网内,导致11趟列车被迫停运,多趟列车晚点,大量旅客出行受阻。当事人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6年3月16日,福建泉州一村民在烧荒时不慎引发火灾,导致超1500平方米农田被烧,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秸秆焚烧屡禁不止,主要源于部分群众的现实困境与认知偏差。一方面,对农民而言,焚烧秸秆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处理方式,无需额外设备和人力,几小时内即可清理完毕,且延续了祖祖辈辈的农耕习惯;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秸秆焚烧的安全隐患、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存在“烧一把无所谓”的侥幸心理。
但机场周边、铁路沿线、林区附近、高速公路两侧等敏感区域,焚烧秸秆始终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秸秆禁烧不是“一刀切”的管理,而是在生态保护、公共安全与民生需求之间寻求平衡的科学治理。
当前,全国多地正在探索科学焚烧路径:湖南、四川、广西、吉林、云南等地推行“限时分区”焚烧。根据空气质量、天气、农时等因素,动态错峰安排。需要强调的是,“禁改限”不等于放开不管,更不等于可以随意烧。敏感区域、大风天气、无人值守——这些情况,一律不能烧。
一把火可能烧掉的是秸秆
也可能烧断铁路
烧停航班 烧毁林地
甚至烧进拘留所
春耕再忙 安全不能忘
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
不在禁烧区域焚烧秸秆
不在大风天烧荒
不留下无人看管的火源
部分信息来源:央视新闻、微博热搜话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