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停止用电客户开展预付电费清退工作的公告

问AI · 为何现在开展预付电费清退工作?


尊敬的用电客户

您好,现我局开展预付电费清退工作,只要您已停止用电且遗留有未清退的预付电费,均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到您所属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预付电费清退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对象:

已停止用电且遗留有未清退预付电费的个人用电户、企业用电户。

二、申请退费需提供资料:

(一)个人用户

1.当时缴纳预电费获取的收据或缴费凭证

2退费申请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退款人接收退费的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准确填写开户行详细名称。

以上资料需盖个人手印。

(二)企业用户

1.当时缴纳预付电费获取的收据或缴费凭证;

2.退费申请书

3.与客户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以及申请退款单位指定的本企业银行开户信息

4.单位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盖退费单位公章。

三、退费办理

供电营业厅收到您的申请资料后,将组织相关人员核实,确实存在未清退预电费的,将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退回到您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退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前。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您主动放弃该笔预付电费,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具体“已销户用户仍有电费余额清单”请联系所在区域供电所营业大厅进行查询。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大方供电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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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大方供电局

编   辑:郑永扬

编   审:陈忠友

监   制:王筱江

总监制: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