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祭祀“引火上身”,获刑8个月!

问AI · 卢某某案例对祭祀安全有何警示?

2025年3月22日上午11时许

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发生山火

并蔓延至该区大石窝镇

经调查

山火系村民卢某某(男,37岁)

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引起

卢某某及其姐姐灭火无果后

未拨打报警电话随即离开现场

经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6时55分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核实,失火地点属于一级森林防火区,一级森林防火区为森林高火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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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火情损失乔木林地面积33.97亩(合2.26公顷),直接烧毁侧柏(胸径6-8公分)1000余株,消耗蓄积11.387立方米,林木资源总价值为人民币6.8万余元。卢某某于2025年3月22日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2025年5月15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卢某某失火罪一案,对被告人卢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违反国家森林防火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卢某某的行为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2.26公顷,情节较轻,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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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追思先人

祭祀活动频繁

在我们以各种形式

缅怀先人的时候

尤其要注意消防安全

先来看几个火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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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6年3月8日,北京朝阳区一居民为悼念新近离世的亲属,在客厅钢琴上方点燃一盏长明灯蜡烛,烛火在凌晨引燃钢琴周边堆积的可燃物,致使火势迅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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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6年1月6日9时许,福建石狮市湖滨街道一民房突发火情。经核查,此次火灾系户主在敬神祭祖时,不慎引发佛龛起火导致,所幸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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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5年3月25日,谢某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竹园坪村覃家湾组“太太山”为其公婆扫墓祭祀。在坟前烧纸祈福后,谢某未待纸钱完全燃尽便离开现场,余烬在风力作用下引燃周边枯草,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引发大面积森林火灾。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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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清明祭扫高峰即将到来

请大家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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