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1岁的小李,今年刚满21岁。 去年3月她在游戏里认识个男生,四川人,还是个团播主播,长得帅。 小李当时就恋爱脑上头了——“打游戏这么厉害,长得又帅,不行了! ”
男生说自己前公司欠他钱,工资没结清,没钱打游戏了。 小李圣母心一上来:“没事,我给你充网费,不行我养你吧! ”
网费她充,饭钱她转,游戏皮肤她买。 五个月后奔现,连男方从四川来郑州的车票都是她买的。
见面之后小李发现,男友有点“照骗”。 但她想,真心喜欢就行,颜值不重要。
之后男生说要直播,她花七八千租了苹果16手机。 男生爱玩游戏,她又花4000租了电脑。 她自己一天打两份工,男友点外卖,她吃泡面。
结果呢? 男生在郑州待了三周,小李出差的时候,对方突然说分手。 理由是她跟别人暧昧打游戏。 小李委屈得要命,说自己问心无愧。
等她出差回来,人不见了。 她给男友租的手机、电脑,还有她自己的备用机和电动车,全没了。
钱没让她看清这个人,是这个人自己露了馅。
上海的刘亮,23岁那年搭顺风车认识了36岁的李琳。 李琳做房地产的,离异带个女儿。 刘亮刚退伍,在证券公司做销售,未婚。
相识一个月确立关系,十个月后领证。 刘亮父母是普通职工,家里最值钱的就是老宅拆迁分到的两套房。 大的一套当时值近千万,登记在刘亮和父母三人名下,全家住那儿。
婚后李琳说,孩子想读好学校,要把户口迁到刘亮家,最好能在房产里占点份额。 刘亮真心对她,就劝父母先把房子过户给自己。 父母一开始不同意,刘亮说“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把老两口劝服了。
2019年7月13日,刘亮父母在登记中心签了赠与合同,把名下产权份额给了刘亮。
四天后,刘亮又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李琳去了登记中心。 他把房子99%的份额登记到了李琳名下,自己只留了1%。
他说当时为了“表忠心”,一时冲动。
这段婚姻,从2019年1月领证到年底才正式租房同居,真正一起生活就六个月。 然后分居,然后李琳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刘亮不同意,法院没判离。 一年后李琳再次起诉,态度特别坚决。 刘亮看婚姻确实没救了,同意调解离婚。
整个离婚过程,李琳一个字没提财产分割。
结果离婚手续刚办完,李琳就第三次把刘亮告上法庭。 她拿着那本写着“李琳99%”的房产证,要求按登记比例分割房产。
法官都觉得这事太反常了。 离婚时不提财产,离完才来追,明显是先快速解除婚姻关系,再回头要钱。
刘亮父母那套房子,是老宅拆迁换来的,刘亮当年才11岁,对这房子没有任何贡献。 李琳更是一分钱没出过。 如果真让她拿走99%,刘亮父母这老两口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法院最后判了:房子归刘亮,刘亮给李琳50万补偿。
法官说了一句话:婚内赠与的本质是心意,不能演变成情感交易,更不能成为婚姻的对价。
黑龙江大庆的小红和大刚,结婚三年,2025年2月离婚了。 离婚一年后,小红意外发现一件事——从2024年2月开始,大刚就和一个叫小菲的女人同居了。
那会儿他俩还没离婚呢。
两人交往期间,大刚通过微信给小菲转账超过20万,其中不乏5200、1314这种带着特殊含义的数字。 小菲只转回去1万多。
小红把小菲告了,要求返还剩下的19万多。
法庭上小菲说,她不知道大刚已经结婚了,那些钱都花在了两人共同生活上,不应该还。
法院没采信这个说法。 法官明确表示,不管小菲知不知道大刚已婚,这种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给婚外异性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赠与合同无效,该返还得返还。
最后法院判小菲返还19万多。
有人说这是小菲倒霉,碰上个隐瞒已婚的男人。 但换个角度想,一段关系里谈钱的时候,其实也是在谈人品。
江西南昌有个男生,和女朋友谈了半年,奔着结婚去的。 谈恋爱时他就说了,彩礼差不多就行,太高他就不谈了。 女朋友当时答应了,说她自己能做主。
最后商定彩礼22.8万。
结果谈礼金前一天,女方通过媒人传话,要加2万衣服钱和2万烟酒钱,变成26.8万。 男方家答应了。
谈盘子那天,女朋友的舅妈和姨妈突然跳出来,说还是太少。 男方家又加了2万,变成28.8万,也同意了。
舅妈还是不依不饶,说的话越来越难听。 女方父母拦了一次,被舅妈单独叫出去说了几句,回来就再没吭声了。
接着谈五金。 男方准备了70多克,想着走个过场就行。 女方母亲和嫂子一下激动了,说太少了,至少要150克。
男方父母坐不住了。 黄金现在价格涨成什么样,谁都知道。 女方有人也劝,说不划算,但那两婆媳就是不退让。
晚上男生去找女朋友商量,说彩礼他家能答应,黄金这事能不能退一步,真没必要买那么多。
女朋友完全变了画风,说不行,不退让,还给他发了一张别人结婚的清单——彩礼38.8万、黄金280克、全款房车。
男生说,咱原来不是说好了吗?
女朋友回他:我就是双标。
男生当场提了分手。 女朋友以为他开玩笑,后来发现是真的,没说话就走了。
中间拉扯了好几轮,最后谈定彩礼28.8万、五金100克。 男生去接女朋友,发现她根本没当回事,急着去打麻将。
后来去女方家吃饭,女方嫂子又开始了,说男方家给的都是少的,还说什么“男孩子要有担当,没钱就让你爸妈去借钱结婚,这是父母应该做的,应该感到光荣”。
男生坐不住了。 问后续还有没有其他费用,女方嫂子说还有改口费,订婚一次结婚一次,听都没听过要两次的。 还说“后面的想到了再说”。
男方最后算了。 女朋友全程没帮他说一句话,傻笑着听她嫂子和母亲一唱一和。
他说,惹不起,及时止损。
江苏苏州的刘某,和孙某网恋认识,奔着结婚去的。 第一次登门见孙某父母,孙某说要给10001元见面礼,寓意“万里挑一”。 刘某当场给了现金,孙某父母按习俗返还了5000。
两个月后,孙某去刘某老家见长辈,刘某父母给了20000“看钱”,爷爷和外婆各给了600,刘某还按习俗给孙某弟弟包了500红包。
结果到了年底,两人在备婚时因为购房首付和彩礼的事吵翻了。 刘某拿不出那么多钱,孙某不松口,最后谈崩了。
分手容易分钱难。 刘某把这些钱全算上,一共31701,要求孙某返还。
孙某不同意。 她说那10001是刘某自愿给的,没说给了就一定要结婚。 刘某父母、爷爷外婆给的钱也不是刘某自己出的,他没资格要。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刘某爷爷外婆给的600、给孙某弟弟的500,金额小,属于礼节性红包,不用还。 但刘某给的10001见面礼和他父母给的20000看钱,明显超出了恋爱日常消费,而且双方确实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这些钱应该算“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考虑到孙某父母已经返还了5000,加上两人恋爱期间各有花销,法院判孙某返还刘某20000。
法官说得很清楚:小额礼节红包是情感表达的载体,分手不能追着要。 但大额礼金,给的时候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那结婚这事黄了,该还就得还。
有人可能会问,谈恋爱的时候那些钱怎么算? 山西有个小伙子薛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叫“张薇薇”的女子。 对方头像甜美,每天嘘寒问暖,说自己原生家庭不幸,体弱多病。 薛某的保护欲一下就上来了,两人很快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
交往过程中,“张薇薇”各种理由要钱:买药、看病、遇上急事。 薛某每次都转账,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加起来1.5万多。
薛某后来说,当时完全没有怀疑过,觉得自己作为男朋友,照顾她是应该的。
有个细节他没在意——对方一直只打字聊天,从来没发过语音或视频。
薛某想给她一个惊喜,悄悄去了重庆,准备突然出现在“张薇薇”面前。 消息发出去,没人回。 再发,被拉黑了。
他报案后,警方查出来——“张薇薇”是个33岁的男人。 没有固定工作,冒充女性聊天起初觉得“好玩”,后来发现能骗到钱,就编了套悲惨身世。
法院经常处理这种案子。 陕西淳化县法院判过一个案子,李某和王某谈恋爱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分手后李某拿出三张借条,让王某还12.5万。 王某说那些钱是日常开销和互相转账,借条是被逼着写的。 最后调解下来,王某还了5万。 吉林辉南法院也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恋爱期间车某向苏某借了6000,分手后不认账,最后调解分期还了本金。
这些事儿搁一块儿看,有意思了。
钱借出去之前,对方是什么人你可能看不清。 钱借出去之后,对方是什么人,你就看明白了。
郑州那个女孩,打两份工养男友,最后人财两空。 上海那个小伙,把房子99%给了女友,对方翻脸不认人。 黑龙江那个,婚内给情人转账20万,最后还是得吐出来。 南昌那个,彩礼谈到最后女方说“没钱让你爸妈去借”。 苏州那个,法院判了该还的必须还。 山西那个,网恋1.5万发现对面是个男的。
有人说谈钱伤感情。 可你看看这些事儿,哪件是谈钱伤的? 不都是钱把本来看不见的东西,照出来了。
我有时候想,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不是完全不谈钱。 是敢谈钱,而且谈完之后,两个人都还在。
你觉得呢? 评论区聊聊——你身边有没有那种,因为钱看清一个人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