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3月25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
什么是长护险?
长护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何要探索建立长护险制度?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第六险”,长护险是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关键民生举措。
长护险制度将如何实现全面建制?
《意见》明确,长护险制度建设将坚持以下原则:
覆盖全民。各地建立长护险制度可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统筹城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
公平统一。不同统筹地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统一。
安全规范。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基金安全。
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财力可承受,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长护险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如何谋划?
《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基本确立,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长护险从市地级统筹起步。市地级统筹地区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优化管理服务的要求推动省级统筹。
对于原试点地区,《意见》要求调整完善政策,逐步向国家规定靠拢,到2028年底基本完成过渡。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图读懂↓↓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
编辑:高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