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交通责任、
逃避相关义务,
不仅违背道德良知,
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3月5日清晨,
开封交警历经72小时
艰苦摸排、缜密侦查,
成功侦破“2026·3·1”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以坚守与担当,
捍卫了法律尊严,
也给逝者及其家属一份慰藉。
3月1日晚,春寒料峭,风雨交加。一对夫妇驾车途经国道220开兰路芦花园附近时,车灯刺破雨幕,赫然发现前方路面躺着一人。二人急忙下车查看,见对方一动不动,当即意识到事态严重,迅速拨打“110”“120”,同时留在现场提醒过往车辆避让,防止伤者遭受二次伤害。
巧合的是,一辆“120”急救车恰好途经此处,夫妇二人立即挥手拦停。片刻后,急救车搭载倒地男子火速赶往开封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几乎在同一时间,顺河公安分局土柏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经初步勘查,现场散落着一双黑色运动鞋、两张银行卡及少量车辆碎片。民警据此判断,此处大概率发生了交通事故,倒地男子为受害人,遂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随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勤务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张琦等人火速赶到,细致勘查现场、固定痕迹物证,并赶往医院了解伤者情况。令人痛心的是,49岁的伤者刘某因伤势过重,于当晚不幸离世。
交通事件中逃避相关义务,
法理不容;
造成严重后果,
必追其责。
然而,
雨夜的现场条件恶劣,
给民警的侦查追踪工作
带来了重重阻碍。
次日一早,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慧勇,交管支队支队长吕进波、副支队长刘华迅速调集事故对策与处理大队大队长朱永强、勤务一大队大队长朱新勇等精干力量组建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刘华着重强调“黄金72小时”的重要性,告诫全体办案人员,侦破此案必须与时间赛跑,要全力以赴、极限冲刺。
办案民警深知,现场的每一处细节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张琦带领队员重返现场,进行像素级细致排查;现场提取的车辆碎片被视为重要突破口,民警刘宏斌与辅警逯帅辗转奔波,几乎走遍全市路政单位、加油站、汽修厂及4S店,比对数十种车型的相关部件;为精准锁定案发时段相关线索,民警们调取海量监控视频,对每一辆途经现场的车辆逐一进行排查,细致甄别。
功夫不负苦心人,夜以继日地连续奋战,让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更多关键线索。
张琦通过筛查比对百余辆过往车辆,成功找到肇事车辆后方的两辆车,并从这两辆车的行车记录仪中提取到了关乎案件侦破的关键画面。
与此同时,民警找到了当时与报警夫妻一同在现场守护伤者的一位网约车司机。该司机清晰地回忆道:“当时下着雨,风很大,我前方有一辆深色面包车突然向右猛拐,紧接着我就发现地上躺了个人。那辆面包车滑行五六十米后停下,有人下车查看了一下,随后便开车向东驶离。”他的行车记录仪也为这段回忆提供了有力佐证。
物证比对工作也迎来突破性进展。经过对现场遗留车辆碎片成百上千次比对,结合监控视频反复研判,肇事车辆的排查范围逐步缩小,最终锁定为五菱宏光面包车。张琦与刘宏斌进一步对相关车辆进行深度比对、细致辨别,最终精准锁定肇事车辆及犯罪嫌疑人张某。
3月5日清晨,
办案民警驱车赶赴
位于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的
张某家中,
将仍在睡梦中的张某
成功抓获。
民警在张某家院内巡查时,目光被一件防晒车衣吸引,快步上前扯下车衣,一辆受损的五菱宏光面包车赫然显现,其受损部位与案发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完全吻合,铁证如山。
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起初态度强硬,拒不承认相关事实。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其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在交通事件发生后未履行现场处置义务、擅自离开的行为。当晚,张某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至此,“2026·3·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在开封交警连续72小时的极限攻坚下成功告破。
得知案件告破的消息,
正处于极度悲痛中的受害人家属
难掩感激之情,
眼含热泪向办案民警致谢:
“太感谢你们了,
没想到能这么快破案,
终于能给我们逝去的亲人
一个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