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这一文件是在对2003年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修订基础上形成,旨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全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有中医馆4.2万个,99.8%的乡镇卫生院和9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但随着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均、中医药服务能力总体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凸显,《乡镇卫生院基本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基层中医药服务发展需要。
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2025年国务院批复了《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有关任务要求,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在认真开展调研、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启动了《乡镇卫生院基本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规范》修订工作,并为了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规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规范》两个文件进行整合优化,合并修订为一个《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二十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第三章为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第四章为中医药服务基本内容,第五章为基层中医药业务指导,第六章为附则。
根据文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应当集中设置,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形成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并相对独立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
在中医药服务方面,文件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砭术、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等项目中的6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中成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含中药颗粒剂)原则上不少于300种;可设置中药炮制室、煎药室,也可与上级中医医院或有合格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等依法依规进行合作,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
在预防保健方面,根据文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了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以外,还应针对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疾病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孕产妇保健和体重管理等的咨询及指导。
在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方面,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所在机构应当为其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创造条件;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类别医师学习中医。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排版:王璐
编辑:王璐
审核: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