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两财经|AI换脸“神似”知名女演员,北京法院:侵害肖像权!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一起AI换脸短剧侵权案。法院明确,制作方与播出方即便通过AI生成“神似”知名演员的形象,只要公众能识别其人,即构成肖像权侵权。

案情显示,被告A公司未经授权,使用AI换脸技术将某知名女演员面容植入短剧,引发网友误传;被告B公司上线该涉案内容,两被告分别辩称系AI生成及仅负责传播,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肖像权保护的核心在于“可识别性”,而非完全一致。最终认定两家公司均存在过错,判决其在涉案账号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郑重提醒,从业者利用AI创作时,需严守法律红线,杜绝以“技术巧合”之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综合/北京日报

编辑/刘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