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晚上8点左右,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大埔县公安局、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湖寮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肥料产品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询问发现,该肥料为三明市三元区富方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颗粒肥料,产品外包装未发现有肥料登记证号,且用三个数字做商标有误导农民的嫌疑。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查封、扣押有假冒伪劣重大嫌疑的商品以及有关的原材料、半成品、工具、设备”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涉嫌销售的假冒伪劣肥料产品143包共7.15吨予以扣押,扣押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后因案件调查需要延长至2026年3月20日。
(涉事肥料产品,143包共7.15吨,50kg/包)
现因上述物品当事人钟泽刚拒不到我局配合调查,我局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公告。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与大埔县农业农村局取得联系,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上述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大埔县西环路85号
联系电话:0753-5525380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