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管有新动作,行人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关注

问AI · 上海为何选择此时强化非机动车罚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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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3日起,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落实加处罚款措施——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自第16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本金。

对于3月13日之前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执行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