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奎文区、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信息采集来啦!附采集入口→

新的一年

咱们潍坊义务教育

入学信息采集也要开始啦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奎文及坊子区的信息采集

其他地区也在逐步更新中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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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新生信息采集

为精准测算入学人数,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准备,拟组织奎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和初中一年级)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时间

本次采集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至3月20日(信息提交时间与入学无关,家长可错峰填报)。


二、采集范围

奎文户籍或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非奎文户籍儿童(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及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采集流程

1.用户注册。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和实名验证。

2.信息填报。家长进入平台“中小学招生”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人员、户籍、房产等信息,所有项目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


四、所需资料

1.部分潍坊市内户籍、大产权房,系统能够自动在线实时校验,不需要手动上传图片资料,家长可根据平台提示选择“快捷通道采集”,实现“零证明”采集。

其余需上传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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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提供不实材料、失效材料、伪造证件及照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该生片区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房产证明的有关说明

(1)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

(2)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3)父母及孩子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证件。

(4)提供的房产证明,其房屋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能作为下步入学依据。


五、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

1.爱山东APP

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下载并安装,注册登录,并完成身份实名注册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建议使用新生监护人信息进行实名)。在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潍坊市奎文区”。

方式一:点击首页中的“奎文教育服务”进入服务平台,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方式二:点击底部“办事”,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点击“查看全部”,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潍坊市-奎文区”,点击底部“确认,去报名”,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

2.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注册登录,并完成身份实名注册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建议使用新生监护人信息进行实名)。在首页左上角选择“潍坊”。

方式一:搜索“奎文教育服务”点击进入服务平台,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方式二:点击底部“办事”,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点击“查看全部”,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潍坊市-奎文区”,点击底部“确认,去报名”,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


进入“潍坊本地宝”

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入学】

即可获取潍坊各地区入学信息采集入口等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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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本次只对新生入学信息进行采集,不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将在6月份进行,通过公安、国土等政务数据进行比对校验,并在平台反馈结果。审核通过的信息,后期申请学位时无需再次填报。学位申请(即正式报名)一般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左右进行,届时家长需要登录平台填报学校。请关注“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后期公告。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平台系统问题的,家长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816220咨询;有其他问题的,可拨打就近学校咨询电话或区教体局电话6036016咨询。

信息采集期间咨询电话较多,如遇电话占线,请您稍后再拨,或者您也可以查看公众号发布的“新生信息采集问答”是否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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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小编提醒:由于咨询电话涉及私人信息,文中不便展示,大家可以在【潍坊本地宝】回复【入学】即可获取完整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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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500406591_(仅配图)




2026年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摸清我区2026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底数,全面了解我区适龄儿童入学及分布情况,在正式报名前,现对2026年需入学(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坊子区居民子女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时间

2026年3月10日8:30——25日17:30。


二、信息采集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在坊子区内实际居住的,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坊子区内实际居住的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网络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平台,按提示操作:

(一)“爱山东”登录入口:下载“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潍坊坊子区”,搜索“坊子教育服务”点击进入,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二)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或扫描“爱山东政务服务”二维码(附后),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搜索“坊子教育服务”点击进入,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若期间弹出获取信息的窗口,请点击同意授权)


小编提醒:大家可以在【潍坊本地宝】回复【入学】即可获取登录入口~


四、信息采集流程

(一)用户注册

下载“爱山东”App或者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提交实名认证。

(二)信息填报

提交实名认证申请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符合潍坊市户籍、已取得坊子区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可选择“零证明”快捷通道采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选择标准流程采集,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

(三)信息审核

信息提交后,系统将通过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进行信息数据比对,自动进行信息校验。

(四)结果反馈

信息提交审核后,家长于2026年6月11日登录系统查看结果。审核通过的,会在线反馈信息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

(五)信息修改

信息采集期间,家长可在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之前更改或补充相关信息。


五、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一)基本材料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

(二)其他材料(除了以上基本材料,其他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报以下材料)

1.棚户改造:坊子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其子女入学的,尚未办理房产手续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2.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物业(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实际入住证明。

购买小产权房的需提供村委证明(或社区居委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物业(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等实际入住证明。

3.随迁租房:监护人在坊子实际居住并且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进行合法经营的,需提供:

实际入住证明(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或坊子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实际工作证明(坊子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坊子区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4.特殊群体: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也需通过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认定结果,按相应政策执行。

5.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和关系证明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信息采集将作为招生入学的重要依据,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务必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二)以上所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信息采集之后、正式入学前,信息有变化的,将根据《坊子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公告》(后期将通过“坊子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采集期间,信息填报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信息采集。

(五)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信息提交后,家长可随时登录“爱山东”App,进入“坊子教育服务”页面,根据页面导航提示,进行下步操作。

(六)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七)符合在坊子区就读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向坊子区人武部提出入学申请,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八)因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九)申请多孩同校就读的,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且两孩处于同一学段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下载填写《坊子区2026年“多孩同校就读”申请表》(只需填写个人信息,无需到申请学校盖章),上传到平台,根据学校审核结果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

(十)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需要在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重失信人员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十一)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街道(发展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在信息采集中,因填报信息或提供证件不实造成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自己承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计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学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可在就读学校(幼儿园)指导下填报,也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到所在招生片区学校协助进行信息采集。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就近学校或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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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由于咨询电话涉及私人信息,文中不便展示,大家可以在【潍坊本地宝】回复【入学】即可获取完整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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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500406494_(仅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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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铜板(刘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