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返乡探母的孝心之旅,竟让杭州商人朱先生陷入与保险公司的拉锯战。
朱先生驾驶价值43万的奥迪A6L,意外坠入安徽老家池塘,本以为是普通理赔案,却在流程即将完结时突遭反转——承保公司以"人为故意落水"为由断然拒赔,36万余元车损险可能面临打水漂。
2025年11月8日,在杭州经营全屋定制生意的朱先生接到噩耗:远在安徽六安的母亲摔断了胳膊。心急如焚的他立即放下手头工作,独自驾车返乡。
但是行至村道上坡路段时,手机突然震动滑落至副驾驶座。朱先生下意识弯腰捡拾,未料脚下仍踩着油门,车辆瞬间失控,径直冲入路旁水塘。
所幸主驾车窗敞开,他及时爬窗逃生,仅呛了几口水,但爱车已彻底没顶报废。
这辆2022年购入的奥迪A6L,车损险保额36.65万元。朱先生第一时间报案,现场勘查、车辆打捞持续至晚间八九点。此后,他应保险公司要求结清剩余车贷,寄回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待拍卖残值与尾款赔付。
第三方调查公司的初步反馈亦显示"无异常",一切似乎顺理成章。
然而半个多月后,杭州承保公司突然送达拒赔通知书,认定朱先生"蓄意制造事故"。
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令人咋舌:该车购置价43.18万元,但当前同款二手市场行情仅25-30万元,保额显著高于实际价值;且事发路段为连续弯道,车辆在无干扰情况下呈现大角度右转轨迹,入水角度36.6度,前轮右转27.8度,方向盘转动超250度,"违背驾驶常理"。
面对指控,朱先生愤懑难平:"车辆才用三年,刚花五千多元换新轮胎,我何苦拿性命开玩笑?"他要求对方给出确凿证据,却被告知"不服可诉诸法律"。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核心在于举证责任分配。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故意"之认定需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保险公司承担完全举证责任。
第三方鉴定虽指出轨迹异常,但朱先生"分心驾驶导致误操作"的解释亦符合情理。在缺乏直接证据(如监控录像显示其主动转向)的情况下,仅凭技术推演难以推定主观故意。反之,若法院认定为过失意外,保险公司须依约履行36万余元赔付义务。
如果你的汽车出了问题,而保险公司说是你故意制造事故,拒绝理赔,你要怎么处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