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规范养犬行为!商州区最新通告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关于从严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当前养犬突出问题,严厉整治养犬不办证登记、遛狗不牵绳、犬粪不清理、携犬违规进入禁止区域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联合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全面开展养犬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养犬登记与免疫,严禁无证养犬

养犬人须依法为犬只接种疫苗,并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实行一户一犬,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凡未按规定免疫、未登记办证养犬的,一律视为违规养犬。公安机关与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将当场从严查处、顶格处罚,依法收容处置犬只。

二、严格规范携犬出户行为,严禁不牵绳、不清理

携犬出户必须由成年人使用1.5米以内牵引绳牵领,主动避让老人、儿童、孕妇等群体;犬只排泄粪便的,养犬人必须立即清理干净。对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三、严格禁入场所管理,严禁犬只违规进入

机关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工具、餐饮场所等,一律禁止携犬进入(导盲犬、助残犬除外)。各场所管理方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携犬入内”标识,加强日常管理与劝导,严防犬只违规进入。对拒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场所,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强化巡查管控,坚持从严顶格处理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联合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巡逻管控,对发现的各类养犬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一起,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没收犬只、行政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实行有奖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养犬不登记办证、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犬只违规进入禁入场所、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110、0914-2393735

请全体养犬市民自觉遵守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商洛市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3月3


来源:商州公安
编辑:史岚晨   责任编辑:田芊
审核:孙黄荣   签发:张永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