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禾丰水产有限公司禾丰渔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3月3日,山东省海洋局海域海岛处发布评审前公示,对《荣成市禾丰水产有限公司禾丰渔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予以公开公示,公示旨在规范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保障海域使用的科学性,提高论证质量,同时维护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为后续评审及行政审批提供参考。

据悉,本次公示严格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开展,该通知明确要求,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应当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严格遵循该要求,确保流程合法合规。

公示信息明确了本次海域使用论证的核心相关主体,具体信息如下:海域使用申请人为荣成市禾丰水产有限公司,该公司此前已参与荣成市渔港改造提升储备项目申报,此次申请海域使用用于禾丰渔港项目建设;本次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为《荣成市禾丰水产有限公司禾丰渔港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论证报告由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据了解,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0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是一家集海洋科技研发、海洋环境与工程技术咨询、海域使用论证等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其专业技术人员多来自知名科研机构,所做项目覆盖全国多个沿海省市。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共计10个工作日。山东省海洋局明确,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该局反映情况,信函反馈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需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确保异议反馈真实有效、可追溯。

记者:李焜染 编辑:杨子梦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