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经济网获悉/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议题。3月3日,《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一省级立法修订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省级立法空白,将适用范围从“高层公共建筑”扩展至所有高层建筑,包括住宅、公共和工业建筑,使大量高层住宅小区、工业厂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标志着广东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领域迈入系统化新阶段。
新规针对高层建筑产权复杂、管理责任不清的痛点,确立了清晰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产权人、使用人为责任主体,要求书面确定统一管理人并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姓名、联系方式和职责,从源头提升专业管理水平。对于高层工业建筑和超高层公共建筑,鼓励聘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相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以专业力量筑牢安全防线。
预防为主原则在《规定》中得到细化: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常开式防火门须保证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断电或火灾时易于开启并设醒目标识。这些规定直击日常管理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通道堵塞”等顽疾,确保紧急情况下生命通道畅通。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规定》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设置了明确的罚款细则: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10000元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1000元罚款。这一梯度化处罚设计强化了法律惩戒的威慑力,确保消防安全规定落到实处。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规定》在多处对电动车安全隐患进行系统治理:鼓励设置智能阻止装置,禁止携带电动车及其电池进入高层建筑电梯轿厢,禁止在消防安全空间停放充电。这些硬性约束配合宣传教育与技术防范,有望从源头上遏制电动车火灾风险。
城市发展日新月异,消防安全治理也需与时俱进。《规定》要求加强高层建筑火灾检测等智慧消防建设,探索推动消防无人机应用纳入低空经济规划;鼓励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安全状况;超高层建筑用气场所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联动装置。这些部署提升了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也为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了应用场景。
《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构建起覆盖全面、责任清晰、预防为先、惩戒有力、智慧赋能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是广东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