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全面禁止!禁止!禁止!

为扎实做好江门市珠江水域

渔业资源保护

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江门市发布

珠江水域春季禁渔通告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全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

河网及入海河流等水域

全!面!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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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截图


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

零星获得水产品的除外


如有违反,执法部门将依法严惩

涉刑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

请渔民和群众自觉遵守

禁渔制度

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监督电话⬇️

0750-33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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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大鳌发布


通告全文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江门市珠江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江门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执法行动方案》等要求,现将江门市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江门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河段。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二、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在禁止范围内。

四、其他要求

  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对违反禁渔期有关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50-3301540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7日



禁渔启幕!

海综部门以执法“利剑”

守护江门市珠江生态资源





3月1日上午,江门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执法行动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下称“江门支队”)执法公务码头启动,随后联合省直属二支队、珠海支队、中山支队在西江流域开展执法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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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26年珠江禁渔期制度得以顺利实施,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高度重视,主动与属地政府对接,扎实推进禁渔前期宣传工作。江门支队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西江、潭江码头、停泊点开展宣传执法检查,派发禁渔宣传资料,与渔民朋友谈心谈话,要求严格执行禁渔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禁渔宣传活动8场,新放置宣传牌8个,张贴禁渔公告、海报84张,悬挂宣传横幅88条,向渔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408份,稳步提升群众对禁渔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禁渔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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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将全方位强化珠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全力维护珠江禁渔期内的良好秩序,为我市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提供保障,为促进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强化执法巡查力度。将采取日常巡查与夜间突击、“海上打击、陆上封堵、空中监测”相结合的立体化方式,对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全方位打击。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整治打击。重点打击“电毒炸”鱼、非法捕捞“三无”船舶、“绝户网”等禁用渔具、规模化非法捕捞活动以及非法交易等行为。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联合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全力营造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珠江禁渔期

从3月1日0时起

至6月30日24时结束


请渔民和群众严格遵守禁渔规定

共同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来源:鹤山市融媒体中心综合自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江门台等
一审/责编:刘映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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