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性同意权”是个没屁硬挤的概念。因为,在传统的认知中,两人结婚后,自然包括了繁衍后代的内容。
不过,提到传统,就会被人嗤之以鼻,贴上“封建”的标签,不够现代化,远不如“自由”这类词汇潮流。
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把本国所有的传统都定义为腐朽落后,那这个人本身就是有毛病的。而假设你清醒地认为传统有糟粕也有精华,那你凭什么肯定潮流的东西就一定都是精华呢?
就比如性同意权。
如果说,大同的那个案件,确实有男方和代理律师进退失据的原因,那河北邢台这件事,应该没有太多的争议。
起因是男方是一个退伍军人,给够了女方所谓的彩礼后,娶回家中,女方行驶了“性同意权”,不允许男方触碰。
女方借口男方家暴回到了娘家,而当男方去起诉离婚的时候,女方又开始以感情没有破裂为理由,拒绝离婚。
这才有了男方拉着彩车,用着高音喇叭扩散的事情。人迥异于禽兽的一点儿,可能就是因为追求体面,一旦连体面都不要了,那可想而知一定是怒气值拉满了。
其中有个细节是,女方是所谓的“二婚黄花老闺女”。如果这是事实,那证明女方是有可能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产业做的。
据网友分析,因为按照法律,只要这起婚姻维持够相应的时间,那么女方就可以合法分走这比彩礼。
注意,人家是领了结婚证的,是合法婚姻,从目前这个状态来看,尚不能坐实就是骗婚。但网友的分析并不是无稽之谈。
女方的拒绝某种行为,属于感情不和;而男人一旦用强,就可能构成暴力犯罪;而男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需求问题时,这仍然是触碰法律的。
现在这个状态,女方已经可以保留部分彩礼,而拖过一年半载,按照法律就可以保留几乎全部几十万。
到时再离婚,就是钱到手,还能有完璧之身。
而由于大同案殷鉴不远,许多男人意识到这种bug无解,那就干脆不去触碰。退役军人由于与社会隔绝,就成了冤大头。
由于家务事有诸多细节,我们不能轻易下结论,但对于自由派知识分子硬屁挤出来的“性同意权”却是可以讨论的。
自由派知识分子或者说受他们影响的法学教授,他们的认知基于一点儿:
相较于这类男性吃亏,女性遭遇骚扰更多或者说不敢说,想事后追加补偿的难度更高。
因此,这种“性同意权”的存在是必要的,是保护女性的一种手段。
但关键是,如果把“性同意权”的适用场景延伸到家庭,就有了如今的bug。
须知,爱情是可以自由的,但婚姻却是非自由的。一旦进入婚姻,就默许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当然,河北这件事情中,如果女方事先说明,男人默认了,这个过错就在男方;但正常情况下,一个女性提出这种要求,那正常男人哪怕是“劳力士”也会拒绝。
这种最浅显直白的问题,自由派知识分子如果不懂,那是因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如果懂还选择装聋作哑,那是他们习惯拽词,习惯冒充苏格拉底。
像河北这种事情,先讲事实,如果事实属实,你连说一句女的下作都那么难吗?什么叫实事求是,你们懂吗?
成文法专家们的每一个补丁都会被现实嘲笑,转化为挑战人类底线的工具。现实远远超越罗翔劳东燕赵宏他们的学院经验和书本知识,但是他们一直在试图改造现实。
这类人不明白的是,他们看不起的华夏传统其实都是精华,好比罗翔不懂孔融让梨,一幅猥琐的嘴脸。
而他们倡导的所谓进步,会蜕变为另一种真正的“封建”,构建出了“性同意权”的八门金锁阵:
在“性同意权”之后,必然是诸多男性跳出进步/保守主义的规训,男性虽然成了舆论场上的弱势,女性盼来梦寐以求的全女车厢、全女经济。
女性遇到盲流子侵害的时候,只能哭爹喊娘,因为语言的批判敌不过现实中拳头的硬度,会导致女性在舆论中被无限拔高,现实中处境更惨。
这当然是无解的,问题是谁告诉你社会就是进步的?
一旦脱离进步这个宏大而又无用的词,你会发现,解决的办法太多了。
那就是,前现代的剑斩后现代的妖孽!虽然,我并不想这种事情发生。
令人喷饭的是,恐怕罗翔赵宏劳东燕依旧觉得,自己的体面是因为知识,而不是寻租。
其实,成文法和现实的各种冲突,才给了罗翔们的利益空间。
他们高度依赖和获益于这种利益结构,不过是话语和自我想象上会有更高大上的一套。
真实的情况是,他们的智商还不如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