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虽已结束
春运护航仍在继续
洛阳交警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全面严查严管酒醉驾等违法行为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筑牢
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现曝光一批近期查获的酒醉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曝光TA
2月21日21时,翟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宁洛高速周山站下站口处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被勤务一大队查获。经现场检测,数值为9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月26日21时35分许,霍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设路与周山大道交叉口北300米处时,被勤务一大队查获。经现场检测,数值为3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月27日23时20分,潘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汽车行驶至涧河西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被汝阳大队查获。经现场检测,数值为8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3月2日凌晨4时,彭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中州东路时,被勤务四大队查获。经现场检测,数值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少喝一点没事”“深夜不会查”“离家只有几步路”,这些想法都是安全隐患。事故不分距离,严查不分时段,切勿拿生命安全赌运气。
聚餐前提前约定“不劝酒、不酒驾”,牢记“开车不沾酒,沾酒不开车”,把安全放在首位。
酒后可选择代驾、网约车、公共交通出行,或请未饮酒的亲友接送,既便捷又安全。
发现亲友有酒驾意图,及时劝阻制止;发现酒驾违法行为,主动举报,共同守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