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2026年春季转学办理
相关安排已经公布
办理方式、办理所需材料
都整理好放在下边了
一起来了解下吧
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区内无法办理转学
2.转学无固定学区概念,需要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相对就近分配到学位宽松学校
3.为方便家长、提高效率,请按照预约时段前来办理,无预约或日期不符无法办理
办理日期:
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10日
咨询电话:
251267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地址:
铁西区保工南街112号 铁西区教师进修学校208室
2.现场验证,在预约时段到铁西区教师进修学校208室办理(除应准备的材料外,家长请自带黑色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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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话页面输入并发送【转学】
可以快速获取沈阳春季转学办理指南
(一)在铁西区购房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2.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或辽事通app开具)。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卡片原件及复印件。
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证需用以下材料代替房证: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房屋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要求同上)。
(二)在沈阳市无房、仅具有铁西区户口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办理原则同上,提供抚养人无房证明)。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卡片原件及复印件。
(三)随迁学生(即无房无户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或单亲家庭抚养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办理原则同上,提供抚养人无房证明)。
4.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卡片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国籍学生需提交:
1.学生护照、签证、居留许可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出生证明原件及翻译件、原学校学籍和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2.在沈居留的家长有效证件。(家长、在沈监护人的有效证件指:若为中国籍,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若为外籍,提交护照、签证、居留许可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若家长不在沈居住,需提交在沈监护人有效证件、寄养儿童委托书。
4.家长或监护人的在沈工作证明及铁西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若无房还需提交无房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转学原则:
1.铁西区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4.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5.初二年级转入学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
6.学位已满的学校、大校额学校不再接收转入,此类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转学时间:
2026年2月25日-3月20日,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办理流程:
1.3月10日前办理转学,采取网上预约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
(2)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携带身份证以及下方要求的转学办理要件,到铁西区教师进修学校208室现场验证,领取并填写转学联系单
(3)家长携带教育局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4)接收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审核
2. 3月10日以后办理转学,家长可在工作日电话(024-25127485)预约现场验证时间
转学要件:
1.已有铁西区户口或房产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学生本人或者父母有铁西区房产的,需提供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全家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具,或在“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其中,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房证的需提交: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含买受人页、购房地址页、交房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入住通知单或生活缴费(水电燃气物业等,其中一样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若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③房(或户)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④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档案卡片(盖公章)。
2.随迁人员子女(即在沈阳市无房无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父母双方居住证明(租住地社区开具)。
③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地派出所开具)。
④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具,或在“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⑤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档案卡片(盖公章)。
图源:摄图网_500388796 仅配图
转学(转入)原则:
转入:因户籍在我市(区)或迁移至我市(区)的外省市学生可予转入。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从省外迁入的全家户口(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的学生, 必须在高二年级上学期10月之前办理完转入手续。受高考报名限制,对后迁入的单人户口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入;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办理流程:
1.转入学生需根据同级同类转学原则,家长(学生)联系转入学校,并准备相关材料
2.由转入学校到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现场验证
3.由转入学校到市教育局基础提报转学申请及转学要件,并报省教育厅登记注册审核确认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4.接收学校接到省市核准的转学联系单后,通知家长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转入要件:
1.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申请表(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2.学生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中考成绩、转出地中考满分分数证明。须有区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
5.注明转出地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即公办或民办;省级示范性(或省级重点、省级特色)、市级标准化(或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公费生或自费生。高中学校的证明由转出学校所在上一级教育部门开具,如不转入省级示范性(或省级重点、省级特色)高中无需此证明。
6.学生转学申请书。
7.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意见书(学校盖章)。
8.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转出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9.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出具在沈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10.承诺书(学生、学校)。
11.房证或其他居住证明。
咨询电话:
25127485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地址:
铁西区保工南街112号 铁西区教师进修学校208室
▌来源:铁西区教育局
▌编辑:苏玖(康苏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