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教官岗前培训及资质认证工作手册》和《山东省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为持续推动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有序展开,现面向社会公布军训教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
一、基本条件
茌平区人民武装部2026年登记在册、有服役经历的基干民兵。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热爱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政治考核合格,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记录。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团)员优先。
2.具备较好的军事素养和身体素质,有一定的组训能力和经验。年龄在18至45周岁,体格检查合格。服役时受到奖励表彰、担任过管理岗位职务的优先。
3.思想积极向上,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在工作单位和生活区域社会评价较好。
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团队合作精神强,自身要求严,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
三、选拔流程
1.报名登记。3月10日前,有意向人员向区人武部军事科或所在镇(街道)武装部申请加入茌平区基干民兵组织。6月10日前,有意向人员向区人武部军事科提交《学生军训教官申请表》、《学生军训教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区人武部军事科联合区教体局、人社局组织教官资格审查。
2.政治考核。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联合区公安局组成政治考核组,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政治考核。
3.培训考核。根据上级军事机关安排,区人武部军事科联合区教体局、人社局组织政治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采取人武部集中面试、培训,军分区教学考核的方式进行。
4.上岗帮训。8月下旬至11月上旬,区人武部根据区教体局、人社局提报的承训需求拟制年度高中阶段学生军训计划,分批组织教官上岗帮训。
四、有关保障
1.经培训考核认证合格后,区人武部统一发放由省军区制发的《学生军训教官资格证书》,军训期间统一持证上岗。
2.根据承训天数,区人武部联合区教体局、人社局督促各受训学校,参照民兵教练员标准为教官发放训练补贴。
3.军训教官帮训期间,由区人武部统一保障服装,区教体局、人社局协调各受训学校保障必备的教学训练器材和食宿、交通等。
另:军训期间表现优异的,纳入区民兵教练员队伍人才库,优先安排基干民兵训练、学生军训、役前教育等任务。
咨询地址:茌平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咨询人:郭参谋
咨询电话:18063510630
1.《学生军训教官申请表》
2.《学生军训教官政治考核表》
编 辑: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