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地发布悬赏公告,涉及这5个人!

01
泉港    


悬 赏!

泉港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欢迎提供有效线索!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 系 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陈法官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新审判大楼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6816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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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一黄建雄,男,1979年8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90828****,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后龙村礁头23号。
执行标的:36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且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5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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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二:陈泉坤,男,1974年4月1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40414****,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后龙村后龙港120号。
执行标的:25308.5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且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5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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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三:林荣和,男,1976年3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60312****,汉族,住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岭头村海头10号。
执行标的:17万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且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5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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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四:何彩霞,女,1981年12月2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811229****,汉族,住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涂岭镇五社村岭下9号。
执行标的:17万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且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5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7日





02
南安市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联系电话:0595-86397879


被执行人:陆善平,男,1964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海门市万年镇万盛村五组 11 号,公民身份号码:32062519640921****。

执行标的:203325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其他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来源:泉港法院、南安法院
实习编辑:朱惠娥

审核:何美娇 周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