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
朋友们消费完
可别忘了参加天津的有奖发票抽奖呀
并且近期有些朋友反馈
自己的发票上传不上去
你可能是出现了这些情况!
于2月11日至7月31日开展为期半年的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
本次活动累计安排奖金3亿元,设特、一、二、三、四、五等奖及普惠奖,奖金分别为 800 元、500 元、200 元、100 元、50 元、10 元(单张发票奖金不超过 800 元,按照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 发票类别
需为数电发票,含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且购买方信息为消费者个人姓名(不能以 “个人” 代替)。
2. 参与行业
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8个行业。
3. 发票主体
依法注册、可以领用开具天津市数电发票的经营主体。
4. 发票金额
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价税合计,含100元),上不封顶,低于100元的发票不能参与。
云闪付、支付宝等平台均可参与发票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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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十二(王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