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济南市人才政策“双30条”(2026版)》的有关内容。据悉,本次政策迭代突出聚焦“聚焦产业、服务企业”导向,重点优化青年人才安居支持结构,更大力度支持“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青年才俊。政策发布后,不少企业职工、用人单位通过济南日报·爱济南向泉城总客服·济南市掌上12345留言咨询,聚焦购房补贴申领、政策衔接、企业资质认定等核心问题提出疑问。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优化青年人才安居政策支持结构,重点向“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倾斜,成为企业咨询的核心焦点。其中,相关补贴标准的提升,让不少青年人才和企业格外关注。“博士购房补贴最高上涨到25万,具体执行标准是什么?”市民胡女士致电12345热线,咨询新政补贴额度细节。针对补贴额度与购房金额比例问题,受理员根据热线知识库相关内容为市民解答,对毕业5年内,到“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购房补贴由15万元、10万元提高至25万元、15万元;新增对“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5至10年的博士、硕士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10万元、7万元。
“政策中提到的‘专精特新’具体指什么?”市民郭先生通过12345热线咨询相关名词的解释。记者通过查阅《经济日报》此前发布的报道了解到,“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能办大事”的代表,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的特征。这一说明,有助于企业和人才初步把握“专精特新”企业的基本特征。
此外,“已享受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能否重复申领”的问题也成为一大咨询热点。在济南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市民韩女士来电表示,前期自己已领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咨询能否再申请此次“专精特新”企业人才购房补贴。对此,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回复,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20〕23号)要求,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重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政策。经了解,韩女士已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并已经发放成功,故无法再次申请。同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热线知识库显示,人才分类认定调整进阶、就业单位变更为“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政策调整提高同层次人才补贴标准等情形,已享受或在享受购房补贴的,不补差额。
“我在高新区一家‘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工作,现已提出离职,即将入职国企,咨询购房补贴该按什么标准申请?”“我们公司有不少博士、硕士员工,想了解企业是否属于‘专精特新’民营企业,若不符合该如何达到认定标准?”针对市民集中关注的实施细则、申请流程等尚未明确的问题,相关部门同步作出解释说明,关于购房补贴相关实施细则正在拟定当中,待拟定后将会统一公开政策指引。下一步,申请指南等相关内容将在“济南人才网”、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海右人才”和“济南住建”公众号等公开发布,市民可随时关注并查看关于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最新通知。
这些来自一线的咨询,既反映出人才新政对市场的强大吸引力,也为政策细则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12345热线作为民意直通车,将持续收集梳理市民、企业诉求,及时联动职能部门答疑解惑,推动人才新政从“纸上”落到“事上”。随着实施细则的逐步明确,相信将更好地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引才留才,进一步激活泉城人才活力,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宋嘉祎 摄影:刚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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