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论坛锐评 | 让迷途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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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民政部近日公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共计六章五十条,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26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四十载砥砺前行,从聚焦个案公正到推进系统治理,从单一惩戒惩处到全方位综合保护,每一次跨越都承载着党和国家对下一代的深情关爱与责任担当。探讨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本质是在追问社会如何守护成长路上迷失的少年?答案,浸润于每一份“督促监护令”的细致叮嘱里,陪伴在每一位司法社工的温暖身影旁,更镌刻在“德法相伴、倾情守护”的庄严承诺间。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8.5万人,同比下降9.7%;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6万人,同比下降1.9%。两组看似平实的数据,勾勒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好的轨迹。这既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交出的亮眼答卷,更是社会治理理念革新的生动注脚。在数据的升降之间,不仅彰显着对保护与惩治辩证关系的精准把握,更折射出全社会对待迷途未成年人的观念之变。


过去一段时间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知困惑:保护与惩治,究竟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还是并行不悖的辩证命题?最高检提出的“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一语道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键要义。


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性质恶劣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绝非最终目的,而是阻断其在违法歧途中越陷越深的必要举措。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2万人、提起公诉5万余人。数字背后,是对更多潜在受害者的坚实守护,更是对误入歧途未成年人的全力救赎。纵容从来不是真正的保护,严管有法度、宽待有温度,该严则依法惩治、该宽则给予改过之机,才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应有之义。


这一辩证司法理念,在附条件不起诉的实践中,得到充分彰显。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4万人。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远比机械裁判更能传递司法温情。但附条件不起诉绝非“一放了之”,全国检察机关制发近2.6万份“督促监护令”,正是为摒弃简单化、片面化的处置思维。从全国300余个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联动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推进分级矫治工作,到协同发力加快专门学校建设,一张由司法、家庭、社会共同织就的全方位帮教网络徐徐铺开,为失足未成年人搭建起重新站立、回归正途的阶梯。


数字化时代浪潮奔涌,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型化特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等案件频发。这警示我们,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绝非静态的制度框架,而是与时代同频、与新问题赛跑的系统工程。从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到入职查询制度筑牢防线,再到“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温暖护航,一项项精细化的制度创新,构筑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屏障。


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检察机关的孤军奋战,而是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共治工程。家庭保护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尽责,学校保护持续深化法治教育,社会保护全力营造清朗成长环境,多方力量同向发力,不仅推动未成年人犯罪率稳步下降,更彰显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持续提升。


让青春在法治暖阳中重焕光彩,在严管与厚爱之间找准平衡,在惩治与保护之间实现统一,在司法刚性与人文关怀之间深度融合。唯有如此,方能为亿万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让每一个迷途未成年人都能重拾方向,书写属于自己的璀璨人生。




 | 人坛网

任编辑 常嫦 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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