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进口,七部门联合发布!

日前,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修订版《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14号公告同时废止。

“《目录》是引导和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是我国主动扩大进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解读称,本次修订增加了鼓励进口有利于产业发展和公众健康的服务内容,对原有鼓励进口服务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对促进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扩大优质服务进口

修订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根据文件编制说明,2016年8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门共同发布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2019年3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共同对目录进行修订并发布。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要求,扩大优质服务进口,修订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发展需要,特调整制订本《目录》。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自2024年启动新一轮《目录》修订工作以来,商务部赴多地开展调研,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地方政府部门和服务进口企业对原《目录》实施效果,广泛听取有关行业协会和研发设计、环境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对《目录》修订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提出《目录》修订方案。

“此后,两轮征求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对修订稿进行完善,履行相关审查评估程序后,最终形成《目录》发布稿。”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

新增“其他专业服务”和“医疗与健康服务”类别

记者了解到,本目录的制订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国内急需,进口服务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生产性服务有利于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及绿色低碳转型,生活性服务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与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既有鼓励支持的进口领域相衔接;三是国内禁止开放和有损国家安全的服务进口领域不纳入本目录。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新版《目录》继续支持“研发设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咨询服务”4个类别,增加了“其他专业服务”和“医疗与健康服务”2个类别,并对部分类别细项以及服务描述进行调整完善。

具体来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新增发展所需的部分优质服务。新增“其他专业服务”和“医疗与健康服务”两个一级目录。其中“其他专业服务”下列“绿色建筑(工程)及其他与低碳相关的设计、评估或认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两个二级目录;“医疗与健康服务”下列“重大疾病医疗服务”和“照护康复和健康促进服务”两个二级目录。此外,在“研发设计服务”增加“与低碳相关的研发设计服务”“集成电路研发设计服务”两个三级目录。

二是调整优化部分鼓励进口服务内容。重点对“数字技术开发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资源化利用服务”“水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服务”“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等条目进行了优化,调整部分服务内容描述。

三是删除无需继续鼓励进口的服务内容。随着国内服务提供能力的提升和发展需要的变化,不再鼓励进口仅针对大气污染进行的治理服务等相关内容。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继续发挥好《目录》的引导作用,促进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进贸易均衡发展,激发服务进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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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7部门公告2026年第8号公布《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的有关决策部署,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调整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现予以公布。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14号公告同时废止。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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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马玲
编辑: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