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六盘水市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3月4日起,在六盘水市辖区沪昆高速、水兴高速、杭瑞高速、都香高速、赫六高速、纳晴高速、六安高速公路收费站内、外广场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以上机动车交通违法取证数据,经核对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公告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25日
来源:六盘水交警
终审: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