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材料来啦!申请入口

哈喽朋友们!

你申请了南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没?

那么

你知道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吗?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快来了解一下




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家庭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内户籍;

2.住房面积不达标(人均低于22平方米);


(二)公共服务人员(无户籍要求)

1.属于公交司机、环卫工人、辅警、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

2.住房面积不达标(人均低于22平方米);

3.申请前12个月内(含当月)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户籍要求)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

2.住房面积不达标(人均低于22平方米);

3.申请前12个月内(含当月)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四)企业引进人才(无户籍要求)

1.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住房面积不达标(人均低于22平方米);

3.申请前12个月内(含当月)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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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 ID:500745102


申请人范围: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还应当年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

已购买市本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

已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

已申请市本级直管公房、人才公寓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自愿退出的。


本市市辖区包括:

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区、五象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东盟经开区。




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

2.婚姻材料;

3.根据不同申请类别分别提供材料:

(1)本市户籍家庭的户籍材料;

(2)公共服务人员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情况确认材料;

(3)企业引进人才的毕业证、职称审验结果、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等材料。

备注:

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审核部门的信息共享取得,不需提供。

②申请人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含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年限),不受申请当月前累计缴纳3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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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渠道



(一)线上申请:

在受理申请期限内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路径为:南宁住建-智慧住建首页-配售型保障房-资格申请。“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路径为:邕有家-保障房类-配售型保障房-资格申请)


(二)线下申请:

在受理申请期限内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

进入“南宁本地宝”

在对话框输入保障房

可获南宁配售型保障房准购资格申请通告、

线上申请入口、

咨询电话、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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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目(温碧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