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哪些情形?附无锡工伤保险待遇~

很多人都知道

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意外

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那你知道“上下班途中”

都包括哪些情形吗?

需要符合条件才能认定工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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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 402184314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的情形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其他属于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确定应结合日常上下班的周期性、相对固定性等统筹考量,但不包括休假等属于开展个人活动或处理私事的往返时间和路线。


职工上下班时间与事故发生的时间间隔是否合理,将决定着工伤认定结果。如果时间不合理,即使路线合理、出发点与目的地符合规定,也不能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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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关于无锡工伤保险的

缴纳、认定、待遇

小编都整理好啦

一起看看吧~

No.1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由用人单位为员工参保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个人无需缴费。

No.2

认定工伤后可以申请

工伤治疗费用吗?

只要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就能享受工伤保险提供的包括工伤医疗费在内的多项待遇。

No.3

工伤待遇由什么决定?

工伤待遇由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决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鉴定伤残等级后,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No.4

工伤医疗费医保能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不能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里的各项基金不能混合使用。如果是因工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要按工伤保险规定认定工伤,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报销,医保不给予支付。

No.5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No.6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No.7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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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无锡市工伤补助金标准

无锡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

无锡市区工伤保险待遇

支付受理模式调整

关于调整市区工伤保险待遇

支付受理业务经办模式的公告

市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整体效能,提升社保经办“一站式”服务功能,自2026年1月12日起,市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业务由市社保中心驻各区办事处按辖区经办(其中建筑工程项目按项目所在地,其他单位按照单位注册地)。市政务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业务和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工伤保险咨询业务由各办事处承接。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待遇申请仍按原渠道受理。咨询电话:81880505。


特此公告。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事项

1️⃣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待遇

2️⃣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3️⃣先行支付相关待遇

4️⃣工伤死亡待遇


市社保中心驻各区办事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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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无锡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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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