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利 黄丰富:美国“新清史”新疆研究述评

作者:吕文利 黄丰富

来源:《历史研究》202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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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疆议题是西方清史研究长期关注的重点议题。在“新清史”兴起之初,美国学者米华健、濮德培等采用“殖民主义”视角,将“清朝—新疆”定性为“帝国—殖民地”。近年来,随着研究者新旧传承,年轻一代的“新清史”研究者开始活跃于学术界,相较于第一代“新清史”研究者,他们的研究主题、范围、内容等均有所拓展,但“殖民主义”的学术立场可谓一脉相承,且表现出更强烈的泛政治化倾向,其影响甚至扩展至中亚史等领域,本质上是披着学术外衣的政治化表达,归根结底服务于美国“以疆制华”政策。
关键词:“新清史”  新疆研究  “满洲殖民主义”  “帝国”

清史研究是西方中国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传统的清史研究以英、法、德等欧洲国家为中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美国综合国力上升,美国的清史研究快速发展,于20世纪末成为西方清史研究的领跑者,“新清史”研究即兴起于此一时期。1996年,罗友枝《再观清朝: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一文发表,标志着美国“新清史”研究正式兴起。此后几年,“新清史”四书的陆续出版,使美国“新清史”研究扩大了影响力。与西方传统的清史研究相比,“新清史”研究强调全球史视野下的清史研究及其“欧亚转向”,主张使用“非汉文”史料,关注清朝的国家结构与特征、满汉关系等问题,重视所谓“内亚”(Inner Asia)、“中央欧亚”(Central Eurasia)等区域。

2010年以来,从事“新清史”研究的年轻学者在继承第一代“新清史”学者研究基础上,开始向更广阔的研究领域拓展。2013年8月,剑桥大学考古学与人类学系教授宝力格“借用美国大学对于本科一至四年级‘1.0’、‘2.0’等不同层次的划分方法,提出了‘新清史2.0’的概念”。2016年11月,“新清史”代表人物欧立德在接受专访时,对“新清史2.0”的提法表示认可。与第一代“新清史”学者相比,“新清史2.0”学者在研究视野、方法、侧重点等方面均有差异,但基本学术立场一脉相承。

在“新清史”出现之时,其“学术”背后隐含的政治问题并未引起中国学者足够警觉,“新清史”在研究视野、方法、理论、史料等方面的所谓创新,对中国史学界冲击很大,一度成为被追捧的对象。2010年后,部分中国学者开始对“新清史”进行回应与驳斥,认为其“以现代西方民族主义兴起的模式比附清朝统治方式的逻辑,其背后的政治用意相当刻意而明显”。2014年,汪荣祖等学者从多角度较集中地对“新清史”错误观点进行学理性回应。2015年4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李治亭《“新帝国主义”史学标本——评“新清史”》,是国内最早系统揭露“新清史”政治问题的文章。此后,钟焓、刘文鹏、杨益茂等陆续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刊文,从基本概念、话语建构等方面回应“新清史”。同时,姚大力与汪荣祖在《东方早报·上海书评》上就“新清史”的学术与政治问题进行辩论。2016年,刘文鹏《内陆亚洲视野下的“新清史”研究》明确指出“新清史”的“泛政治化”倾向。次年,他在《论全球史观下的“满洲殖民主义”》中批判“满洲殖民主义”概念,指出“这种理论构建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史实上,都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2018年,钟焓所著《清朝史的基本特征再探究》,是国内最早系统批判“新清史”谬误的专著。书中将“新清史”主要观点概括为“同君联合体理论”、“共时性君权说”、“族性的晚生理论”、“帝国的疆域扩张说”、“清朝统治的东北亚本位主义”五大基本命题,并一一驳斥,指出其在史实上全无成立的余地,纯属国外学者为迎合某种错误思想,曲解我国历史而杜撰的不实之说。2024年,刘文明的《全球史方法与清史研究:对“新清史”中“帝国”话语的再思考》,批判“新清史”学者将清朝与“早期现代”世界其他帝国进行“平行”比较,由此发现和阐明清朝“帝国”特征的研究路径。此外,祁美琴、张欢以《剑桥中国晚清史》的新疆历史书写为考察对象,讨论其在概念、观点和史实方面的错谬和误区,反思西方学界在中国边疆民族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发表的批判“新清史”的论文还有很多,中国史学界已基本认清“新清史”的学术谬误及其潜在政治隐患。

尽管中国史学界已从宏观层面总结与批判了“新清史”的基本命题,但对其区域研究的关注仍有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在美国“以疆制华”政策影响下,新疆已成为“新清史”甚至中亚史学者研究的重点区域,并出版了一系列论著。本文拟系统梳理近年来美国“新清史”关于新疆研究的学术脉络、基本命题,揭露其泛政治化问题及潜在危害。

一、“满洲殖民主义”与“新清史”新疆研究的发展


早在18世纪,耶稣会士在著述中暗含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清朝殖民地的观点。至20世纪,西方对中国边疆的“殖民”书写已较为常见。但将清朝边疆治理史研究发展为清朝“殖民”史研究,并迅速扩大化、系统化与理论化,则是“新清史”推波助澜的结果。

“新清史”对清朝“殖民主义”研究的理论根源比较复杂,一般认为,主要来自西方“后殖民主义”理论。“后殖民主义”是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具有文化批判色彩的学术思潮,其“否认一切主导叙述”,“认为一切主导叙事都是欧洲中心主义的,因此批判欧洲中心主义是后殖民主义的基本任务”。“后殖民主义”研究者注重话语建构与修辞表达,认为西方中心主义建构了一系列诸如文明与野蛮、先进与落后的话语,这种主导叙述应加以批判,但是“后殖民主义”研究有泛化的倾向,其对“殖民”的研究为“殖民主义”内涵与范围的泛化奠定了理论基础,“濮德培等人所持的‘满洲殖民主义’观点,实际上是对‘后殖民主义理论’在解释清朝历史上的发挥”。“新清史”学者在“后殖民主义”理论影响下将清朝建构为“殖民帝国”,使清朝边疆治理史研究逐渐发展为清朝“殖民”史研究。

1998年,《国际历史评论》开设专栏,探讨与阐释“满洲殖民主义”等概念。濮德培在《帝国比较:满洲殖民主义》中,批判了中国传统的大一统叙事,通过将清朝与世界上其他殖民帝国进行比较,首次提出所谓“满洲殖民主义”(Manchu Colonialism)概念,并认为“尽管中国与欧洲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两者仍有足够的共同特征值得进一步探讨”。在此背景下,“满洲殖民主义”视角下的清代新疆史研究逐渐兴起。1998年,米华健所著《嘉峪关外:1759—1864年清朝中亚地区的经济、民族和帝国》,成为“新清史”在“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视角下进行新疆研究的首部专题著作。2005年,濮德培在《中国西征:清朝对中央欧亚的征服》中,立足“满洲殖民主义”与“比较帝国史”研究,将清朝“征服”与“殖民”准噶尔置于全球史视野下进行考察。

2010年后,年轻一代的“新清史”学者继承第一代“新清史”学者的“殖民主义”学术立场,逐渐将清朝“殖民帝国”标签化。2013年,欧立德学生本杰明·利维在博士学位论文《准噶尔难民与清朝在哈萨克边境的帝国构建(1759—1773)》中,不仅将乾隆平定准噶尔视为“征服”与“殖民”,而且在第四章中借鉴佩卡·哈马莱宁对北美科曼奇帝国(Commanche Empire)的研究及其“反向殖民主义”(reversed colonialism)理论,“以一种新的方式使用‘殖民’这一概念,将其应用于哈萨克游牧民族的迁徙”。次年,欧立德学生莱恩·图姆(Rian Thum)的《维吾尔历史之圣道》出版,沈卫荣发现他更是随意杜撰史实,妄称新疆归属于中国完全是“一个征服和殖民化的结果”,“是在满人和准噶尔蒙古人之间跨越了几代人的权力争斗的一个意外结果”。

2016年,西方至少出版了5部关于新疆研究的专著,在这些作者中,大卫·布洛菲与金光明是“新清史2.0”的代表人物。2018年,莱恩·图姆采访相关作者,集中探讨新疆研究的方向、趋势与意义,尤其关注“殖民主义”与新疆研究关系。此次采访稿由《亚洲研究期刊》刊载,图姆在采访部分提出,西方学界采用“‘殖民的’(colonial)或‘殖民地’(colony)来形容新疆”,“代表了一种新的重要共识”,“一些新的研究表明,新疆的案例是一个检验持续且仍在活跃的经典殖民体系的机会”。对此,相关作者分别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对“殖民主义”与新疆研究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此次有意为之的采访进一步推动西方学界确立“殖民”视角下的新疆研究“共识”,巩固所谓新疆的“殖民性”认知。相关研究不仅凸显了话语建构与理论预设的鲜明特征,更暴露其作者的政治偏见。

二、概念移植与建构清朝“殖民”新疆的“普适性”


近年来,“新清史2.0”逐渐开始将晚清新疆作为研究重点,2020年,罗继磊所著《自然之利:十九世纪中国的殖民发展与资源探索》与许临君所著《异乡人之地:清朝在中亚的文明工程》就是代表。

罗继磊以19世纪清朝面临的人口与生态危机为背景,从环境史角度考察晚清政府在新疆的资源开发与边疆经营,并将其定性为旨在缓解内地人口与环境压力的边疆“殖民”。同时在纵向上长时段地阐述中国“殖民主义”发展的内在联系;在横向上构建一个包括中国在内的19世纪“普适殖民主义”。许临君对新疆“殖民主义”概念的探讨更为深入,正如其所言,“本书展示了殖民主义是如何在非欧美背景下出现的”,并对“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性质进行定义与区分。对于新疆是否为“殖民地”这一问题,许临君进一步分析认为,“从同化和对内部他者实施暴力的意义上讲,湖南人(指以左宗棠为代表的湘军——引者注)的统治是殖民统治;在省政府对待资源的方式上,它并没有那么明显的殖民主义色彩”,“新疆在湘军统治下的情况与殖民主义足够类似,值得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虽然研究内容不同,但罗继磊和许临君在研究视野与方法上有诸多一致性。其一,均沿袭第一代“新清史”学者比较殖民历史(comparative colonial history)的分析方法,从全球史视野出发,将新疆与西方的殖民地进行比较。如罗继磊将清朝知识界关于在新疆移民与发展农业等的提议,与同时期欧洲在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西伯利亚,以及美国的西进运动等全球范围内的殖民地开发进行比较,认为他们均将边疆“殖民地”视为内地矛盾持续加剧或资本和劳动力过度集中的“出口”或“安全阀”。许临君在追溯新疆建立学校的思想渊源时认为,它与加拿大、荷属东印度的文明工程存在一定相似性,“加拿大的寄宿学校强迫原住民皈依和融入其文化,荷属东印度则有复杂的种族政治与亲密政治”。罗继磊与许临君将晚清新疆治理与同时期西方在殖民地的统治相提并论,旨在建构“满洲殖民主义”与“欧洲殖民主义”内在逻辑的关联性,从而将清朝治理新疆纳入“普适殖民主义”叙事。

事实上,清朝对新疆的治理与西方的殖民扩张有根本区别。在军事上,左宗棠对新疆的用兵完全以国防为导向,而西方的军事殖民则以扩张和掠夺为目的。在政治上,清廷通过“修教齐政”努力实现新疆与内地一体化,而西方则设计出“宗主国—殖民地”的二元对立体制。在文化上,清廷不改南疆风俗,将儒释道庙宇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渐次设立于南疆各级城镇,使南疆儒释道与伊斯兰教长期文化共生,与西方在殖民地的文化侵略政策形成鲜明对照。在经济上,“殖民剥削”是西方殖民主义的基本特征,而乾隆时期平定准噶尔后,清廷根据乌鲁木齐、伊犁和南疆各地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税收方式,旨在减轻农民赋税,并通过协饷制度对新疆财政进行“输血”。晚清时期,清廷为应对财政危机开始在新疆加征赋税,新疆建省前夕,清廷又在新疆实施与中原地区统一的“地丁合一”税制。新疆赋税的加重,一方面是为了应对起义与变乱的临时措施,另一方面则是为通过统一财政政策以深化边疆与中原地区的整合。无论从军事、政治、文化还是经济上看,“新清史”所谓“满洲殖民主义”都难以逻辑自洽。

其二,挖掘与阐释清代部分官员和学者“殖民”边疆的言论,从而论证“满洲殖民主义”的“内生性”。许临君将新疆巡抚袁大化所提“治理新疆紧要治法有三,大抵以殖民为政策,以实业为急务,人聚地辟,货财充裕,以次及于军政、学务、巡警、审判、选举、自治各要政”,转述为“袁概述了治理新疆的三项指导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殖民’”,使袁大化成为“殖民”新疆的代表人物。罗继磊则提出,当一些晚清知识分子在界定西方列强独有的帝国主义、资本主义等行为模式时,“或许是受到日益增长的民族主义意识的启发,一些人开始将其帝国自身的殖民地视为这种全球模式在中国的体现”。为证实上述言论,罗继磊广泛列举了清人“殖民”边疆的言论。如自称袁大化“门下”的徐翔釆,以“美之治菲列宾也,以工艺实业;日本之治北海道也,以渔业农林”的例子,强调“殖民政策,因地而施”的原则,并认为袁大化治理新疆与上述国外实践“隐与吻合”,从而提出“体国经野,无中外,无古今,一也”的结论。山西巡抚岑春煊同样以“迩来俄人经营黑龙江以东,开屯至二百有奇,而美人之辟旧金山,英人之辟新金山,皆于荒凉辽阔之区、硗确苦寒之地尽力措置,募人耕之,迁隶实人”的例子,论证向晋边蒙地移民开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则将川边称为“殖民善地”,以“查各国之开辟遐荒,如英之于澳洲,法之于马达加斯加,美之于菲律宾,日之于虾夷,皆先设招待所,以利导之,而后趋之者如市”的例子,奏请清廷“于打箭炉设立招待所,于各处开垦地面设监垦所”,从而加强管理前往川边垦荒者,以实现便民、励民垦荒。通过上述例子,罗继磊总结称,“当清朝精英阶层将整个帝国的土地和资源视为国家遗产时,他们不仅试图使中国在非中国人聚居地区的统治合法化,还试图证明中国同样拥有殖民地”。

罗继磊与许临君对晚清国人“殖民”边疆言论的引用与解读,实际上是理论预设下的以今人之眼观古人之言,从而得出的错误结论。虽然上述官员、学者均以西方殖民地开发的案例佐证中国边疆开发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通过对袁大化治疆实践的探究,证明此处“殖民”二字在内容、性质等方面与西方“殖民主义”相去甚远。宣统三年(1911)闰六月,袁大化上奏清廷,“新疆筹办新政,民力维艰,应加意抚绥,以利民用、固民心为本。现于各项派捐,已稍予迁就,并请饬属办理垦荒、开渠及采矿等事宜,以期有益民生”。袁大化参与修纂的《新疆图志》,更集中反映其民本思想。袁大化在《新疆图志序》中称,“是志则又新民享治之权舆也。若夫取材老(考)据,专务高华,写景山川,徒供啸咏,抑末矣,则非大化所重于斯志之意也”,明确将《新疆图志》视为新疆民众共享安定和平的治理蓝图。他在该志《民政志序》中进一步明确传达民本思想,“民与吾国同休戚,与君共安危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古之达者,其知之矣”。可见,虽然袁大化有将治理新疆称为“殖民”的表述,但此“殖民”所指是关于“民生”与“治民”的内容,与以经济剥削为急务、以资本积累为目的的西方“殖民主义”毫无干系。

事实上,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多数中国人不仅没有真正理解“殖民”一词的含义,反而将其视为“进取精神”的表现。一方面,他们对“殖民”一词的使用极为随意,如徐翔釆不仅将新疆与美国之菲律宾相提并论,同时也与日本之北海道相提并论。而赵尔丰、岑春煊等在奏折中提及英国之于澳大利亚、美国之于菲律宾和旧金山、法国之于马达加斯加等地,实际上也仅着眼于列强对上述地区的经济开发层面,以论证中国边疆开发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与殖民主义毫不相干,甚至更多是出于“反殖”而非“殖民”的考量。此“殖民”实际上等同于民国时期的“殖边”,正如民国学者指出,“殖边”的“殖”字,“是垦殖的‘殖’字,是种殖的‘殖’字,在英文里面,就是To plow,to develop barren lands的解释,并且含有辅助的意义”。

另一方面,近代中国的“殖民”书写,是自身在遭受殖民侵略下的被动反应。自19世纪“殖民”一词传入中国后,的确有部分中国学人将中国的边疆治理泛称“殖民”,在中国遭受殖民侵略的时代,这一言论多是从民族自尊心出发,旨在证明中国人同样具有不逊于西方的“开拓精神与能力”,是“民族主义”盛行之下具有显著时代局限性的产物。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对“殖民”一词讨论的逐渐深入,更多中国学人不再将中国的边疆治理称为“殖民”,对“殖民”的探讨也完全限制在“外国”的范围内。如1929年,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委员李绮菴明确提出,“我国数千年来,只有移民实边,而无国家殖民地,更无所谓殖民政策”。1936年,著名南洋问题专家李长傅同样反对将边疆治理称为“殖民”,指出“所谓国内殖民,此名词在我国殊不适用。所谓中国殖民活动,自当以中国全民族为单位,以汉族而移住蒙古、东三省,其情形与中原之客家移住于岭南之性质相同,此只得称之曰国内移住(migration),不得称之曰国内殖民也”。

近年来,以“殖民史观”书写清朝历史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但该概念在西方学界远未达成“共识”,部分学者更是质疑或明确反对以“殖民主义”视角研究中国历史。如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历史系教授李怀印认为,现代中国的国家形成过程,“并非为‘帝国—民族国家’范式视作理所当然的从征服王朝或殖民帝国经过裂变向民族国家转型的过程,而是从一个早期近代疆域国家向近代主权国家过渡的过程”。比利时鲁汶大学中国中古及近代世界史教授萧婷认为,“纵观历史,中国的皇帝们固然开拓了周边地区的资源,从蒙古、新疆、西藏一直到今天的越南,但他们从未想过像欧洲人那样成为殖民统治者(Kolonialherren)。中华帝国(Das Chinesische Kaiserreich)从未试图通过强权政治手段为其商人夺取和保障海外市场,以便最终将这些资源转移到国内那种完全以资本增殖为导向的经济中”。

三、泛化“殖民”与解构中国治理新疆的“连续性”


美国“新清史”学者强调新疆的“殖民地”地位,建构所谓“满洲殖民主义”,旨在将整个中国历史纳入欧洲历史的叙事模式。因此,他们的研究虽然聚焦于清代新疆,但其最终落脚点不仅仅在清代,而是涵盖自西汉以来新疆2000多年的治理史。部分“新清史”学者通过将“汉唐殖民帝国论”、“元清王朝非中国论”等理论嵌入新疆历史叙事,从而泛化新疆“殖民”史,并与现实联结,将中原王朝经略新疆建构为中国“殖民发展的深层逻辑”,从而解构中国治理新疆的连续性与合法性。在他们的论述中,清以前“中国本部”与新疆的关系史往往被划分为两部分,其一为汉唐时期,中原王朝对新疆的经略被定性为“殖民”;其二为唐朝灭亡至清朝乾隆朝平定准噶尔期间,中原王朝被视为未能控制新疆的任何地区。而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新疆,则被部分西方学者视为汉、唐、清朝“殖民”新疆的延续。

1998年,米华健将汉唐王朝定性为“殖民帝国”,汉唐王朝对西域的经略被视为“殖民”。他认为西汉对西域的经营主要集中于现今甘肃狭长地带的西端,“汉朝用中国移民进行殖民,并用通往玉门关和阳关的城墙进行防御”;公元74年,东汉王朝从匈奴手中夺回吐鲁番后,“重建了军事殖民地和都护府”;而唐朝在西域的存在超过汉朝,“其表现是唐朝在塔里木盆地诸国和准噶尔地区实行直接的殖民统治”。罗继磊同样将清代以前新疆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史定性为“殖民史”,认为中国士人喜欢引用可以追溯到汉代的文献,将招募农民、商人到新疆和其他边疆地区描述为“移民实边”,称清朝与之前历代王朝的“中国殖民地定居”(Chinese colonial settlement)模式有共同之处。中亚史学者阿迪卜·哈利德在《中亚:从帝国征服到现在的新历史》中,抹杀新疆与内地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史实,认为唐朝灭亡后至乾隆平定准噶尔的800多年间,“建基于‘中国本部’的王朝都没有控制过中亚的任何地区”。

中原王朝对西域的经营始于西汉,西汉成功招抚西域诸政权,并置西域都护府作为管理西域的最高军政机构,其主要职责在于“镇抚诸国,诛伐怀集之”,“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等。上述政策凸显了西汉对西域各政权的控制未脱羁縻范畴,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西汉并未过多干预西域各政权内部事务。因此,西域各政权往往根据自身利益诉求,在西汉与匈奴之间作出“两属”、“持两端”等政治选择。西汉西域政策不仅与兴起于15世纪的西方近代“殖民主义”大相径庭,也与作为西方“帝国主义”之源的罗马帝国差异巨大。与汉朝相比,唐朝对西域的治理更为深入。在税收上,西州(今吐鲁番市)施行完善的户籍制度,汉人编户具州县户口,以户籍为依据推行与中原地区相同的均田制及租庸调制;“蕃胡”内附所置城傍和羁縻州,皆无州县户口,实行“轻税”制,按当州编户一半输纳,同时实行“轻徭”制,不服正役,仅服当州杂徭,或至少参加维修水利设施的夫役。唐朝在西域的经济政策中,对汉人实行与中原地区相同的税收与徭役,而对西域内附少数民族实行“轻徭薄赋”。可见,汉唐王朝的新疆经略没有任何“殖民”色彩,“汉唐殖民帝国论”不能成立。

唐朝灭亡后,中原陷入长期割据状态,中原王朝对新疆的经略被迫中断。蒙元时期,新疆再次被纳入中央管辖。1251年,蒙哥即位后,设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元朝建立后,相继在行省下设置别失八里、哈喇火州、斡端三个宣慰司,“调入大量新附军巩固西北边防,统管南、北疆的政务”,同时在新疆各地大规模推行屯田。前述学者并非不了解上述历史,其否认元代“建基于‘中国本部’的王朝”管辖新疆,显然有“元清王朝非中国论”的理论预设,将元朝对新疆的经略排除在“中国”对新疆的经略之外,显然是站在西方立场上的谬论。1406年,明朝在西域设置哈密卫,承担“执行明朝皇帝的指令,管理本地区的日常事务以及明与西域、中亚诸地往来事务的重任”。因此,前述西方学者所谓明朝“没有控制过新疆的任何地区”,显然经不起推敲。

部分西方学者将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新疆的治理,视为历史上中原王朝“殖民”新疆的延续,借此论证中国当代治疆政策源自“殖民发展的深层逻辑”,进而质疑现代中国继承清朝疆域的合法性。早在1934年,拉铁摩尔即提出“次生型帝国主义”(the secondary imperialism)概念,以描述民国政府利用先进西式军火和铁路修筑技术,积极推进在“内亚”地区的“殖民活动”。1950年,他依旧认为新疆的“殖民活动在中华民国时期仍在继续”。

罗继磊称,“一个世纪以来,国民党与共产党的领导人与19世纪的前辈一样,对国家领土范围内人口和资源之间的严重不平衡表示担忧”。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这是对中国人口与资源分布的客观论述,罗继磊却认为当代中国领导人与清朝士人一样,“利用这些担忧为殖民项目辩护”。罗继磊进一步列举1921年孙中山提出的新疆、蒙古移民计划与1999年中国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试图论证上述观点。许临君将当代中国新疆的教培中心污名化为“再教育营”(reeducation camps),并与湘军的“文明工程”进行比较,认为二者类似但又有所差异。

罗继磊等将中国边疆治理的历史智慧与当代经验打上“殖民发展的深层逻辑”标签,纯属颠倒黑白。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中华民国从成立之始起就从未将广大的边疆地区视为“殖民地”,孙中山所谓“殖民”,实际上就是“移民垦殖”之意,属于边疆开发与治理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始终站在反殖民立场,积极推动世界反殖主义与民族解放运动发展。如1953年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摒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壮大了反帝反殖力量,加速了殖民体系崩溃瓦解”。对国内而言,中国政府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其方式是“东部地区要在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同时,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产业转移、技术转让、对口支援、联合开发等方式,支持和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将所谓晚清新疆“文明工程”与西方杜撰的当代新疆所谓“再教育营”等进行比较,同样旨在污蔑中国具有“殖民发展的深层逻辑”。许临君所谓“再教育营”,是指中国政府在新疆设立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早在2019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白皮书《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中,充分讲清了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的意义,旨在“从源头上消灭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完全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之举”。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当代中国绝不存在所谓“殖民发展的深层逻辑”,这是部分西方学者杜撰的话语,旨在以学术为名,行分裂中国之实。

四、重塑“新疆”与割裂中国历史疆域的“统一性”


除将清代新疆纳入“殖民主义”叙事外,部分西方学者还通过重塑“新疆”的区域范围与基本概念,试图割裂中国历史疆域“统一性”,哈利德2021年出版的专著《中亚》即是其中代表。哈利德对“新疆”的区域重塑主要体现在对“新疆”与“中亚”关系的界定上。

“中亚”是一个模糊的地理概念,其地理边界在西方学界至今仍众说纷纭。捷克查理大学古典考古研究所劳伦·莫里斯在《中亚帝国》中明确指出,“中亚已经成为一个多义且有争议的空间名称,受到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视角以及对该空间政治、民族、地理和文化特征的现代观念的塑造”。在学术研究领域,不同语言、学科背景的学者根据自身研究需求界定“中亚”范围。虽未有统一标准,但将其区域界定为现今“中亚五国”,已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主流认识。

哈利德对“中亚”的界定着眼于所谓“帝国征服”,将清朝视为与俄国相同的“殖民帝国”,建构了以“中亚五国”加中国新疆为主体的“中亚”。该界定建立在其所谓区域政治、文化乃至历史同质性基础上,旨在强调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历史联系要比“中国”更为紧密。基于此,哈利德对传统的“中国”概念提出疑问与批判,不仅质疑了“中国”的历史适用性,更否定了中国传统的大一统史观与中国历史发展的连续性。

事实上,无论考古发现,还是文献记载,都充分印证中国历史与中华文明连续性的客观存在。不仅在中国典籍中有大量文字资料记载了自西汉以来新疆与中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而且随着近年来新疆莫尔寺遗址发掘工作的开展,印证了公元3—10世纪,“中原文化在商品经济、佛教建筑和佛教艺术等方面的深远影响,是中原和西域交往交流交融以及中央政权对西域有效管治和宗教管理的新的实证”。

西方学界的术语混乱还体现在“新疆”上,如至今仍未对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译名达成共识,出现“新疆”(Xinjiang)、“阿尔蒂沙尔和准噶尔”(Alti shahr and Dzhungaria)、“喀什噶尔”(Kashgaria)、“东突厥斯坦”(Eastern Turkestan)、“中国突厥斯坦”(Chinese Turkestan)、“蒙古斯坦”(Mogolistan)等译称。对此,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文森特·福诺认为,“使用这些术语来指代同一地区,展现了其错综交织的历史层次。每个术语不仅承载着一种命名传统的遗产,更指向不同的政治情境——这些情境与使用该术语的权力主体及其所处的语境背景密切相关”,“内名(endonyms)与外名(exonyms)的界限不仅是历史传承问题,更关乎政治合法性与正当性问题”。

尽管西方学界明白,对中国而言,“东突厥斯坦”是“外国帝国主义者为了分裂中国而使用的术语”,但仍有部分西方学者将新疆视为“突厥斯坦”的一部分,继续使用“东突厥斯坦”一词,而将“新疆”视为中国政府强加的政治名称。哈利德称,《中亚》中使用“新疆”一词时,仅指代该行政单位,在其他情况下则使用“东突厥斯坦”和“阿尔蒂沙尔”(Altishahr),同时极力强调东、西“突厥斯坦”(Turkistan)的所谓“整体性”与“统一性”。许临君同样称“新疆”的命名问题为“命名政治”(politics of naming),强调“新疆”是“中国中心主义”的命名,提倡使用“东突厥斯坦”,并称该词“捕捉到了该地区的地理独特性,同时又与中亚的‘西突厥斯坦’相互联系”。

“突厥斯坦”是阿拉伯人、波斯人创造的地理概念,指“突厥人”生活的草原。西方在“地理大发现”时代学习阿拉伯人地理著作过程中,顺其自然地接受“突厥斯坦”的说法。19世纪初,季姆科夫斯基和比丘林等俄国学者杜撰的“东突厥斯坦”或“中国突厥斯坦”等词,是以“土著突厥人”为核心的地理概念,旨在区分帕米尔以西的“布哈拉突厥斯坦”(或“西突厥斯坦”)与帕米尔以东的“小布哈拉”。这些词汇从未出现在汉文、古突厥文和回鹘文中,是模糊、变动、不规范的地理俗名,既与种族无关,也与行政区域无关,更与政治实体无关。杨圣敏通过考察维吾尔族历史,指出“除了语言同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语言(又各属不同语支)之外,维吾尔族与土耳其在历史上没有联系”,有力回击了“泛突厥主义”。

在批判“新疆”一词的同时,部分西方学者将“新疆”解释为“新领土”(New Dominion)或“新边疆”(New Frontier)。21世纪以来的学术著作中,以狄宇宙等主编的《剑桥内亚史:清王朝时代》为代表,米华健在其执笔部分将“新疆”解释为“新领土”或“新边疆”。哈利德在《中亚》中同样将“新疆”解释为“新领土”。无论是“新领土”还是“新边疆”,均包含鲜明的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色彩。“新领土”一词将新疆歪曲为清朝新获得的领土,更暗含强烈殖民色彩的“新自治领”之意。《牛津法律词典》中,Dominions指“由于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而首先获得完全独立的前联合王国殖民地”。《法律辞典》指出,自治领(Dominion)“最初指英国殖民地中白人的自治领地或由少数白人统治者治理的自治领地”,《威斯敏斯特法》“在法律上确立了自治领的独立地位”。由此可见,Dominion一词与西方“殖民主义”息息相关,与新疆的发展路径截然不同。

在地理上,新疆的确属于中国的“边疆”(Frontier),但“新疆”一词的含义绝非部分西方学者所谓“新边疆”,该解释旨在强调“新疆”在乾隆统一天山南北后才属于中国,暗含“扩张运动”(expansion movement)之意。事实上,清朝一度把云南、贵州部分地区统称为“新疆”,指改土归流后设立新行政机关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建立新行政区划的原有少数民族聚居区。不仅如此,乾隆时期统一天山南北后,清朝长期混用“西域”、“西陲”、“新疆”等地名,直到晚清新疆行省建立后,“新疆”正式成为清朝的通用地名,蕴含着收复失地与驱逐外国侵略者的纪念意义。作为新疆行省奠基者的左宗棠对“新疆”作出过很好的解释,即“故土新归”。

在西方理论建构大行其道的当代学术界,对区域的建构与重塑仿佛成为一种学术导向,成为创新与前沿的代名词,部分西方学者对“中亚”、“新疆”等区域概念的重塑就是如此,其实质是试图建构话语霸权。以全球史及历史、文化、族群等统一性的名义,将新疆历史纳入“中亚史”或“突厥斯坦史”,不仅在学理上站不住脚,而且具有明显割裂中央与新疆历史发展统一性的意图,其分裂中国领土与主权的政治意图昭然若揭。

结语:清代新疆史研究中的学术与政治


中原王朝对新疆的经略始于西汉,清朝继承和发展了秦汉以来的大一统思想,以新的大一统观念为指导,较成功地解决了2000多年来困扰历代王朝的边疆内患问题。清代大一统观在治理超越宋明的广袤疆域基础上,为正统性融入多民族因素,使得其呈现多民族交融的多样化特征。正是在大一统思想指导下,清朝最终实现对中国疆域的有效整合,奠定中国现代疆域的基本格局。

清朝统一全国后,力图实现边疆与内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一统,进而实现多维度的嵌入式互动,形成内在活力十足的独有的大一统格局。政治上,清朝主要实现疆域一统和中央集权,实施“因俗而治”之策,辅之以“修教齐政”之举,对边疆民族地区进行有效治理。经济上,清朝建立了较完善的市场网络体系,形成国内统一市场,进一步促进各族群的交往交流交融。文化上,清朝秉承“和而不同”理念处理民族和宗教关系,主要追求“和”,在“和”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程度的和谐发展的“一”,并以一定的理论自觉发展大一统思想,用之指导实践。互动带来各族主体的深刻改变,实现各族主体的良性发展,无论是经济、政治和文化不同领域的嵌入式互动,还是汉、满、蒙古、藏、回等多族群的嵌入式互动,都为清代大一统的实践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清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实现的多维度、立体化的大一统,推动边疆与中原地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

“新清史”学者将清朝标签化为“殖民帝国”,将清朝对新疆的治理视为“殖民”,将“清朝—新疆”建构为“帝国—殖民地”,无非是欲将中国历史纳入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叙事,从而解构中国传统的大一统叙事,割裂中国边疆与内地的有机统一。而对“新疆”等概念的区域重塑,建构“中亚”、“突厥斯坦”的区域“同质性”,更是试图解构中国中央政府在新疆的主权和治权合法性基础,虚构新疆作为“国家”存在的历史依据,其肢解中国的政治意图显而易见。大一统是认识和理解中国和中华民族历史的钥匙,在边疆与中原地区长期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共同形塑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与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实践中,大一统都是影响清代历史发展的核心要素,大一统的研究视角具有充分的学理性与科学性,符合清代边疆历史发展的基本事实。

对于“新清史”存在的政治争议,欧立德在2016年接受专访时首次进行正面回应,力图否认“新清史”存在政治企图,甚至强调“有一些人一定要执著于新清史的视野是否‘正确’,认为这是所谓‘历史虚无主义’的一种表现。在我看来,这未免太政治化了。历史有正不正确的标准,对我来说是一种不学术的姿态”。事实上,目前足以代表“新清史”的7位学者中,除卫周安和路康乐外,柯娇燕、欧立德、米华健、罗友枝、濮德培都不同程度地攻讦我国在边疆地区推行的各种政策。“新清史”研究的泛政治化问题在新疆研究中尤为突出。早在2001年,美国开展所谓“新疆工程”,组织美国研究新疆的主要学者,试图为“东突”势力张目,界定所谓“新疆问题”,掌控话语权,扩大国际影响。该项目完成后以《新疆:中国穆斯林的边陲》为名结集出版,其中米华健、濮德培等负责撰写1978年以前的新疆历史。2018年2月,米华健在《纽约时报》上发表英汉双语对照的时评性文章《新疆:天罗地网下的监控世界》(What It’s Like to Live in a Surveillance State),公开杜撰、抹黑中国政府在新疆的各项政策。2022年,米华健修订出版其2007年初版的《欧亚十字路口:新疆史》,增补第八章“殖民主义、同化主义和种族灭绝(2000年代至2020年代)”,仅看题目就表明其先入为主、价值预设的立场,已完全脱离了学术研究的范畴,包裹在学术研究外衣下的政治化表达,更具迷惑性与危害性。米华健的言论使部分“新清史”学者的泛政治化问题图穷匕见,也使欧立德的辩解苍白无力。

近年来,“新清史2.0”的新疆史研究多采用全球史视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多语种史料,尤其是环境史、法律史等方向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米华健、濮德培等“新清史”学者的创新与突破。但是,罗继磊、许临君等人的研究不仅继承第一代“新清史”学者的“殖民史观”与“帝国史观”,而且在“致谢”、“后记”等处直接污蔑当代中国在新疆的各项政策,甚至使用西方抹黑中国政府所用“文化灭绝”、“种族灭绝”等话语,完全模糊了学术与政治的边界。

如果说第一代“新清史”学者对清朝满汉关系、国家性质等问题的讨论还有一些学术性,那么新一代“新清史”学者的新疆研究毫无依据地攻击当代中国新疆各项政策,则完全是披着学术外衣的政治化表达,与美国的“以疆制华”政策互为表里。在近年来西方清代新疆史研究中,政治偏见不仅出现在“新清史2.0”中,更拓展至中亚史等研究领域,呈现出“泛政治化”倾向,归根结底服务于美国对华政策,是“以疆制华”政策在学术层面的反映。

(作者吕文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研究员;黄丰富,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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